淳厚益加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编制日期:2023年12月05日
2023-12-20 文字大小 【 】 【打印
            
淳厚益加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05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0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淳厚益加债券 基金代码 010513
基金简称C 淳厚益加债券C 基金代码C 010514
基金管理人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30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祁洁萍 2020年12月30日 2008年02月01日
薛莉丽 2020年12月30日 2007年11月0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注重风险和流动性管理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地方政府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券经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认定的债项评级或主体评级须在AA(含AA)以上。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 (2)收益率曲线策略 (3)类属配置策略 (4)信用债策略 (5)可转债策略 (6)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4、股票投资策略 5、港股投资策略 6、衍生品投资策略 (1)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2)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按实际期限(2020年12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计算净值
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0.00%
赎回费 N<7天 1.50%
N≥7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7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C 0.40%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信用衍生品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和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
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本
基金特有的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及其他风险。其中特有风险包括:
1、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因此,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
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
用风险。
2、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利率风险是
指市场利率将随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利率波动可能会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收益。流动性风险
是指在交易对手有限的情况下,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将面临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公允价格出售资
产支持证券而遭受损失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还款来源为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现金流预测风险
是指由于对基础资产的现金流预测发生偏差导致的资产支持证券本息无法按期或足额偿还的风险。
3、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
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
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
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4、本基金可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
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
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
大损失。
5、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
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流动性风险是指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
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以将其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指在信用衍生品存续期内由于不
可控制的市场或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用于偿付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偏差,
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体经营情况,
或利率环境出现变化,引起信用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的风险。本基金采用信用衍生品对冲信用债的
信用风险,当信用债出现违约时,存在信用衍生品卖方无力或拒绝履行信用保护承诺的风险。
7、本基金基金资产可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
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
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
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
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8、香港市场风险
(1)本基金将按照政策相关规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
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
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
如下特殊风险:
1)只有内地和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
2)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本基金将面临
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交易的风险;出现境内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境内证券交
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本基金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
通交易的风险。
3)本基金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
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
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
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
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4)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
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
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9、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人民币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可能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
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基金
份额净值、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其他重要资料可在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
者在营业时间内到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00-9738
网址:http://www.purekindfund.com/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