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民生加银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2021-04-28 文字大小 【 】 【打印
            

民生加银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740 号文注册,已于 2021 年 3 月 3 日起开始募集,
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民生加银招利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民生加银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按照
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发售募集期,此类变更适用于所有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 2021 年
4 月 30 日延长至 2021 年 6 月 2 日。在募集期延长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
司的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进行公开发售,具体事宜以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
公告和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其他有关信息:
1.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免长话费)
2.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
3.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其他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21 年 2 月 26 日刊
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民生加银招
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民生加银招
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招利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
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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