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信用精选15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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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信用精选15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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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信用精选15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3 年 9 月 25 日
银华信用精选 15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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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要提示................................................................. 3
一、基金概况............................................................. 4
二、基金运作情况......................................................... 5
三、财务会计报告......................................................... 6
四、清算情况............................................................. 7
五、备查文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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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银华信用精选 15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证监许可【2020】2877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自 2020 年 11 月 18 日起《银华信
用精选 15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
“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和资产规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日终,经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发生上述情形的,在履行相
关程序后,本基金《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具体情
况详见 2023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信用
精选 15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2023 年 8 月 24 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
务所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
宜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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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华信用精选 15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信用精选 15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代码 01063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
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基金投资目标
通过把握信用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变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
资人获取债券增强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80%×中债信用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同期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将通过严格分散投资、把控违约风险来降低基金预期风险,但
由于作为本基金主要投资标的的信用债券存在信用风险,其预期风险
收益水平高于普通债券。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普
通债券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1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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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证监许可【2020】2877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由基金管理
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6 日期间向社会
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
总数为 5,213,692,390.31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自 2020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和资产规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日终,经本基金登记机构确认,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发生上述情形的,在履行相
关程序后,本基金《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具体情
况详见 2023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信用
精选 15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2023 年 8 月 24 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
务所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
宜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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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会计报告

1、清算期间
银华信用精选 15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清算期间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
至 2023 年 9 月 7 日止。
2、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了呈报银华信用精
选 15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备案使
用。因此,清算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
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清算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 年 8 月 24 日
(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963,455.36
结算备付金 54,173.82
存出保证金 9,884.4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175,074.9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162.75
资产总计 11,202,751.26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2,181.47
应付托管费 5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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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 964.06
其他负债 77,589.72
负债合计 81,316.9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1,064,102.78
未分配利润 57,331.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121,434.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202,751.26

四、清算情况

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至 2023 年 9 月 7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 2023 年 8 月 24 日(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54,173.82 元,其
中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947.30 元;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9,884.42 元,其中应计利息为人民
币 32.73 元。结算备付金 45,400.43 元已于 9 月 8 日划至托管账户,保证金 1,831.90 元
已于 9 月 4 日划至托管账户。剩余部分结算备付金、保证金将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清
算款划出托管账户以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起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所有。
(2)截至 2023 年 9 月 7 日(清算结束日) 应收利息余额为人民币 5,335.67 元,包括
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4,316.20 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980.90 元和应收存出
保证金利息人民币 38.57 元,该款项将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托管账户前以
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起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所有。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7,175,074.91 元,全部为债
券投资,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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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

债券名称
债券代

最后运作日
估值单价
数量
最后运作日
成本总额
最后运作日
估值总额
上交所 PR 宁地铁 127447 20.00

50,000.00 1,033,174.14

1,026,031.56
上交所 21 汉江 04 184179 100.89

10,000.00 1,025,484.16

1,026,441.26
上交所 16 沪宁 01 136771 100.13

10,000.00 1,028,762.74

1,022,972.33
上交所 18 京投 07 143787 100.01

10,000.00 1,024,903.97

1,020,159.18
上交所 20 苏交 G3 175059 100.03

10,000.00 1,036,660.00

1,028,860.00
上交所 20CHNE04 175089 100.01

10,000.00 1,036,072.34

1,028,266.58
上交所 21 招证 G2 175638 100.54

10,000.00 1,027,031.29

1,022,344.00
以上债券投资于清算期处置变现,变现产生的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 7,216,357.53 元,
已于清算期间划入托管账户。
(4)本基金 2023 年 8 月 24 日(最后运作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1,000,162.75
元,其中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162.75 元。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已于清算期间到期,到期产
生的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 1,000,379.73 元,已于清算期间划入托管账户。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 2023 年 8 月 24 日(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2,181.47 元、
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581.72 元、应付税费为人民币 964.06 元。以上款项已于清算期内支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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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 2023 年 8 月 24 日(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77,589.72 元,全
部为预提证券时报信息披露费,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支付。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 年 8 月 25 日至 2023 年 9 月 7
日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期间收益(损失以“-”填列)
利息收入(注 1) 2,588.17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收益(注 2) 40,611.17
清算期间收益小计 43,199.34
二、清算期间费用
税金及附加 80.59
银行手续费 22.50
清算期间费用小计(注 3) 103.09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 43,096.25
注 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至 2023 年 9 月 7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
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
注 2: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净收益系清算期间卖出交易性金融资产成交金额减
去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估值总额后的差额。
注 3:除上述清算费用外的其他与本次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
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2023 年 8 月 24 日(最后运作日) 净资产 11,121,434.29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43,096.25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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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 年 9 月 7 日(清算结束日) 净资产 11,164,530.54
截至清算期结束日 2023 年 9 月 7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1,164,530.54 元。
自清算期结束日次日 2023 年 9 月 8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等产生的利息亦
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并将于清
算款划出前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信用精选 15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计提基金
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银华信用精选 15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银华信用精选 15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