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情况的公告
2024-03-16 文字大小 【 】 【打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旗下华夏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潜龙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艾邦妮女士因休产假,自2024年4月16日起将暂不能正常履职。经公司决定,艾邦妮女士休假期间,其华夏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相关职责由翟宇航先生代为履行,其华夏潜龙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相关职责由屠环宇先生代为履行。翟宇航先生、屠环宇先生已完成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基金经理的注册,具备基金经理任职资格。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