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休假由他人代为履职的公告
2024-02-08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经理李思佳女士因休产假暂离工作岗位超过30日,无法正常履行基金经理相关职责。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决定,在李思佳女士休假期间,其所管理的中银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4年 2月19 日起由基金经理王伟然先生代为管理。上述人员具备基金经理任职条件。
  上述事项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