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
2024-04-12 文字大小 【 】 【打印
            
1、重要提示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
下或简称“本基金”)经 2020 年 9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176 号文
注册,《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合同》(以下或简称“《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3 月 16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
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3 月 16 日,由于该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024
年 3 月 18 日。截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
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
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 2024 年 3 月 19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eid.csrc.gov.cn/fund)上的《关于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
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
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运作终止日为 2024 年 3 月 18 日,并自 2024 年
3 月 19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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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
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2、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中信保诚养老 2035 三年持有混合 FOF
基金主代码 01095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3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大类资产配置,在目标日期
前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目标日期后,追求超越业绩
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目标日期日 2035 年 12 月 31 日前,主要运用目标日期策略
进行资产配置,构建下滑曲线,确定权益类资产和非权益类资产的
配置比例。随着投资目标日期的临近,整体趋势上逐步降低权益类
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目标日期后,本
基金将在较低权益资产配置比例下投资运作,权益类资产比例上限
为 30%。其中,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满足下述条件
之一的混合型基金:①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 50%;②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
均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50%。
1、资产配置策略;2、基金投资策略;3、股票及债券投资策略;4、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目标日期前,本基金各年的业绩比较基准为:I×沪深 300 指数收益
率+(100%-I)×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其中 I 为本基
金各年的下滑曲线值,下滑曲线值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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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3、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经 2020 年 9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176 号文注册,自 2021 年 2 月
2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2 日止通过各销售机构向社会公开募集。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
67,222,763.07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
31,662.86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16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537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
算,募集发售期募集的有效份额为67,222,763.07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
额为31,662.86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67,254,425.93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
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对应日,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1 年 3 月 16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
的对应日为 2024 年 3 月 16 日,由于该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024
年 3 月 18 日。截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
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
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根据《关于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的运作终止日为 2024
年 3 月 18 日,并自 2024 年 3 月 19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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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会计报告
4.1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2024 年 3 月 18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5,543,239.84
结算备付金 16,333.56
存出保证金 986.04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837,397.59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33,837,397.59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301,097.18
应收清算款 10,527,747.45
应收股利 76,512.84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910.32
资产总计 64,304,224.82
负债和净资产
2024 年 3 月 18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5,833,403.53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360.88
应付托管费 3,022.6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5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61,449.24
负债合计 5,912,236.26
净资产:
实收基金 69,645,174.01
未分配利润 -11,253,185.45
净资产合计 58,391,988.5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64,304,224.82

5、基金财产分配
本基金自 2024 年 3 月 19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
如下:
5.1 清算费用
本基金清算期间(自 2024 年 3 月 19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止)未产生清
算费用。
5.2 资产处置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及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5,543,239.84 元,其
中本金为人民币 5,542,568.01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671.83 元。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清算备付金及应计利息人民币 16,333.56 元,其中本
金为人民币 16,261.73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71.83 元;存出保证金及应计利息
人民币 986.04 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 982.50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3.54 元,
共计人民币 17,319.60 元。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为人民币 33,837,397.59
元,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4 年 3 月 25 日),所持基金投资已全部变现。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人民币 14,301,097.18 元,其中本
金为人民币 14,300,000.00 元,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1,097.18 元,全部于清算期
结束日前到期入账。
(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人民币 10,527,747.45 元,为证券交易产
生的应收清算款项,该款项已于清算期结束日前交收完成。
(6)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股利为人民币 76,512.84 元,为应收场外基金红
6
利,该款项均已在清算期内结算入账。
(7)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应收款人民币 910.32 元,为应收管理人的销售
服务费返还,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收款入账。
5.3 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清算款人民币 5,833,403.53 元,为证券交易产
生的应付清算款项,该款项已于清算期结束日前交收完成。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人民币 14,360.88 元,该款项将于清
算期结束日后支付。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人民币 3,022.61 元,该款项将于清算期
结束日后支付。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人民币 61,449.24 元,为预提银行划款手续
费人民币 400.00 元及预提费用人民币 61,049.24 元。预提银行划款手续费人民
币 400.00 元用于支付基金清算相关划款手续费,最终以银行实际扣款金额为准。
预提费用包括审计费人民币 24,000.00 元、信息披露费 17,049.24 元、律师费
20,000.00 元,以上款项安排于清算期结束日后支付。
5.4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清算期间(自 2024 年 3 月 19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止)
一、清算收入
1、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注 1) 6,938.68
2、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09.93
3、投资收益-基金投资收益 -823,381.69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11,468.44
5、其他收入(注 2) 32.46
清算收入小计 -4,132.18
二、清算费用
1、交易费用 -
2、税金及附加 -
清算费用小计 -
三、清算期间收益 -4,132.18
注 1:存款利息收入计提的清算期间(自 2024 年 3 月 19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止)的货币资金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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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其他收入为销售服务费返还收入。
5.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3 月 18 日基金净资产 58,391,988.56
加:清算期间收益 -4,132.18
减:基金赎回金额 53,822,944.79
二、清算结束日 2024 年 3 月 25 日基金净资产 4,564,911.59
由于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3 月 18 日当日仍有投资者赎回,赎回确认后产生了
应付赎回款人民币 53,822,944.79 元。应付赎回款已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支付完
毕。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4,564,911.59 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
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
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结束日次日 2024 年 3 月 26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货币资金产生
的利息亦属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5.6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
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9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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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中信保诚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 年 4 月 8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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