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添逸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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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添逸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3月8日
送出日期:2024年3月1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招商添逸1年定开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129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3月17日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每一年开放一次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1年3月17日
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黄晓婷
证券从业日期2015年7月1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如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的,则本基金按
其他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
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基金合同》,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为基金
投资目标
份额持有人提供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
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中
投资范围
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
公开发行的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投资于评级在AA及以上级别的信用债,其中评级为AAA的信用
债投资占信用债的比例为30%-100%,评级为AA+的信用债投资占信用
债的比例为0-70%,投资于AA债项评级的信用债占信用债投资比例为
0-20%。信用评级为债项评级,若无债项评级或债项评级为短期信用评级
的,依照其主体评级。评级信息参照证监会备案资信评级机构发布的最新
评级结果。本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信用评级下降不再符合前述标
准,应逐步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1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的期间
内,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
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
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本基金在封闭期与开放期采取不
同的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封闭期的投资组合久期与封闭期剩余期限进行适当匹配的基础
上,基金管理人将视债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大类资产的市场环境确
定债券投资组合管理策略,确定部分债券采取持有到期策略,部分债券将
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1)资产配置策略;(2)久期策略;(3)期
限结构策略;(4)类属配置策略;(5)信用债投资策略;(6)杠杆投资策
略;(7)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8)行业配置策略;(9)个券挖掘策
略;(10)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
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
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
风险收益特征
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
费用类型(M)/持有期限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N)
M<500万元0.3%-
申购费(前收费)
500万元≤M 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
购后又赎回且持有
1.5%-
期限少于7天的份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
赎回费
购后又赎回且持有
0.25%-
期限大于等于7天
的份额
持有一个或一个以
0%-
上封闭期的份额
注: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
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30%
托管费0.10%
销售服务费-
1、《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
披露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
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其他费用
4、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5、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6、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定风险如下:
1、本基金每一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
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
2、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因此,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
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3、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
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
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
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
出现不利变动时,可能会导致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
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
失。
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1)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
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2)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
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
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
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
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5、《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
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
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
表决。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二)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如下:
1、债券市场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利率风险;(3)信用风险;(4)
购买力风险;(5)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6)再投资风险;(7)债券回购风险;
2、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
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4)实施备用的流动
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3、信用风险;
4、管理风险;
5、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6、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7、其他风险,主要包括:(1)操作风险;(2)技术风险;(3)法律风险;(4)其
他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
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为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
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
《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客服电话:400-887-9555
●《招商添逸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招商添逸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招商添逸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