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和账户最低余额限制的公告
2023-05-09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为了向投资者更好地提供服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5月10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和账户最低余额限制,适用基金列表详见附件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自2023年5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述适用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下述适用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仍为1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
  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单笔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单笔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高于1元,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时,请遵循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
  2、自2023年5月10日起,投资者赎回下述适用基金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账户最低余额调整为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01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本调整方案所涉及的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公司将在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作相应调整。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9日
  附件一:适用基金列表
序号
1
2
3
4
5
基金代码
012797
011572
011573
011581
011582
基金名称
鹏华丰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安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鹏华安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鹏华安源5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鹏华安源5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