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睿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2-07-25 文字大小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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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2 年 7 月 6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2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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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中银睿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23 号文注册募集,于 2021
年 7 月 8 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中银睿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
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
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
金满足基金合同终止条件,已于 2022 年 6 月 18 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 2022 年 6 月 18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银睿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清算期为 2022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7 月 6 日,由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
所于 2022 年 6 月 18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
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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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银睿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银睿丰回
报混合;基金代码:中银睿丰回报混合 A:011677、中银睿丰回报混合 C:011678)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 7 月 8 日
4、清算起始日:2022 年 6 月 18 日
5、清算起始日基金份额总额:1,081,668.69 份
6、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力争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7、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
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
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
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30%。本基金投资
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8、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由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
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五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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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
指数收益率×85%
10、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11、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中银睿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1〕223 号文《关于准予中银睿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
批复》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
金合同于 2021 年 7 月 8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22,602,517.65 份基
金份额。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睿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 2022 年 6 月 18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
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
四、 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中银睿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资 产
本期末
2022 年 6 月 17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资 产:
银行存款 1,012,130.84 3,026,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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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备付金 19,742.14 2,661,044.00
存出保证金 88,261.21 75,904.8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8,258,513.70
其中:股票投资 - 30,921,066.90
债券投资 - 177,337,446.8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59,200,000.00
应收利息 - 2,679,767.61
应收申购款 - 4,994.01
资产总计 1,120,134.19 275,906,227.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 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 45,980.24
应付赎回款 340.50 3,713.63
应付管理人报酬 315.17 134,834.56
应付托管费 52.52 22,472.4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6.26 17,250.67
应付交易费用 — 116,909.83
应交税费 - 788.06
其他负债 76,947.19 34,507.98
负债合计 77,671.64 376,457.4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81,668.69 270,922,677.62
未分配利润 -39,206.14 4,607,092.2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2,462.55 275,529,769.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1,120,134.19 275,906,227.27
注:
1). 报告截止日2022年6月17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1,081,668.69
份,其中中银睿丰回报混合 A 基金份额净值 0.9639 元,基金份额总额 997,137.55
份;中银睿丰回报混合 C 基金份额净值 0.9624 元,基金份额总额 84,531.14 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基金
最后运作日)止期间。
2、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基金最后运作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 年 7 月 8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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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 -10,681,656.98 5,349,907.90
利息收入 534,223.22 2,338,493.6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1,925.03 198,283.53
债券利息收入 — 1,248,287.3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62,298.19 891,922.77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963,578.39 1,635,871.0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1,655,851.70 1,624,075.62
债券投资收益 1,682,127.31 -26,235.60
股利收益 10,146.00 38,031.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1,372,790.34 1,372,790.34
其他收入 120,488.53 2,752.90
减:二、费用 589,223.67 1,400,540.12
管理人报酬 393,644.31 673,510.91
托管费 65,607.39 112,251.83
销售服务费 46,170.40 97,872.19
交易费用 — 378,576.54
税金及附加 401.57 428.65
其他费用 83,400.00 137,9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11,270,880.65 3,949,367.7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1,270,880.65 3,949,367.78
五、 清盘事项说明
1、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
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
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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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2、清算起始日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睿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 2022 年 6 月 18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 2022 年 6 月 18 日。
3、清算报告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
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
列示。
六、 基金财产分配
自 2022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7 月 6 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
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
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
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金额 19,742.14 元(含应收利息,下同),
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及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
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划入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金额 88,261.21 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存出保证金及应收利息,应收利息于2022 年6 月21日划
入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金额 1,012,130.84 元,应收利息于 2022 年
8
6 月 21 日划入托管账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已确认的应付赎回款 340.50 元,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从本基金托管账户划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已计提的应付管理费 315.17 元、应付托管费 52.52
元和应付销售服务费 16.26 元,已于 2022 年 7 月 4 日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已计提的应付交易费用 16,947.19 元和信息披露费 60,000 元,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和 2022 年 6 月 23 日支付。
(3)自 2022 年 6 月 20 日本基金进入清算期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2022
年 7 月 6 日)止期间,产生清算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00.00 元,产生清算律师费
用为人民币 15,000.00 元,将于本次清算期后支付。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自 2022 年 6 月 18 日
至 2022 年 7 月 6 日
止清算期间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收益
利息收入(注 1) 443.70
收益小计 443.70
二、费用
清算期间费用(注 2) 23,000.00
费用小计 23,000.00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 -22,556.30
注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2 年 6 月 18 日至 2022
年 7 月 6 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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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本基金清算期间的审计费、律师费和银行汇划费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019,906.25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
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本基金于 2022 年 7 月 6 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975,993.58 元,存出保证金为
人民币 66,541.06 元,应收利息人民币 371.61 元尚未划入托管账户,将于本次清
算期后划入。
本基金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应付审计费为人民币 8,000.00 元,将于本次清算
期后支付。
本基金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应付律师费为人民币 15,000.00 元,将于本次清算
期后支付。
清算起始日 2022 年 6 月 18 日至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
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后续产生的各类划付手续费由投资者承
担。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七、备查文件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一、最后运作日 2022 年 6 月 17 日基金净资

1,042,462.55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22,556.30
二、2022 年 7 月 6 日基金净资产 1,019,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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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备查文件目录
(1)中银睿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银睿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
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银睿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2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