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鑫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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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鑫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 2022 年 3 月 21 日
送出日期: 2022 年 3 月 24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鑫源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1763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 平安鑫源混合 A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代码 011763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 平安鑫源混合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代码 011764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周琛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08-6-15
其他 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精选基本面良好,具有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公司,在有效控制
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
股通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债券(包括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
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
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平安鑫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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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的
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2、股票(含存托凭证) 投资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4、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5、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6、 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7、 资
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8、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
益率(经汇率调整)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
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
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
较图
注: 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平安鑫源混合 A
费用类型 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
/费率
认购费
M<100 万 0.60%
100 万≤M<200 万 0.40%
200 万≤M<500 万 0.2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申购费(前收费)
M<100 万 0.80%
100 万≤M<200 万 0.60%
200 万≤M<500 万 0.4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赎回费
N<7 天 1.50%
7 天≤N<30 天 0.75%
30 天≤N<180 天 0.50%
N≥180 天 0平安鑫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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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鑫源混合 C
费用类型 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
/费率
赎回费
N<7 天 1.50%
7 天≤N<30 天 0.50%
N≥30 天 0
注: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16%
销售服务费 平安鑫源混合 A --
平安鑫源混合 C 0.10%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费用由 A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
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 本基金的一般风险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面临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评估及流动性风险管理、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流通受限证券
的投资风险、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 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基金财
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
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2、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60%-95%(其中港股通股票
最高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因此,境内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变化均
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
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
险。
(二)重要提示平安鑫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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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
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
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
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
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 www.fund.pingan.com 客服电话: 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