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宝盈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2023-02-21 文字大小 【 】 【打印
            
宝盈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3年1月17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目前,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宝盈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宝盈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备查文件:
1、《宝盈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宝盈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3、《宝盈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宝盈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