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浙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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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浙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1年9月24日
送出日期:2021年9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成浙鑫混合 基金代码 012047
下属基金简称 大成浙鑫混合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2048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黄万青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1996年7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大成浙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50%(其中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在综合判断宏观经济基本面、证券市场走势等宏观因素的基础上,通过动态调整资产配置比例以控制基金资产整体风险。在个券投资方面采用“自下而上”精选策略,通过严谨个股选择、信用分析以及对券种收益水平、流动性的客观判断,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精选个券构建投资组合。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2、债券投资策略; 3、股票投资策略;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6、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 ; 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5%+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7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则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本基金合同未生效。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
7天≤N<30天 0.5%
N≥30天 0%
注:本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按照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
托管费 0.2%
销售服务费 0.1%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特有风险:
(1)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交易。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自身特有的风险点。投资期货
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2)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及评级风险等。由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收
益来自于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因此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还面临基础资产特定原始权益人的破
产风险及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3)基金合同提前终止风险
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
管理人将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 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大成浙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3月29日证监许可【2021】
1071号文予以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885558]
1. 大成浙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浙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大成浙鑫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