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银河证券为汇丰晋信港股通核心资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6-03-18 文字大小 【 】 【打印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银河证券为汇丰晋信港股通核心资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6年3月18日起,本公司新增银河证券为汇丰晋信港股通核心资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汇丰晋信港股通核心资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2360
2 汇丰晋信港股通核心资产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2361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51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银河证券为汇丰晋信港股通核心资产股票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予以说明,代销机构是否支持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以代销机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则执行。
代销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
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具体促销安排和业务规则
以代销机构的规定和执行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
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
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
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
虑、谨慎决策。
本基金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
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本基金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
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
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
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示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
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
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
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风险)等。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
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8日
PUBL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