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1次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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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3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
基金主代码 01240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8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2月29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4年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A 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2403 012404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313 1.4220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6,804,520.63 2,167,660,187.43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300 0.6000

注:按照《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3月11日
除息日 2024年3月1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3月12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转投的基金份额将按照2024年3月11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确认。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3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元(不含1.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24年3月11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4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3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2024年3月13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红利到账情况(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转投的基金份额于2024年3月13日起可以查询。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3.5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和各销售机构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可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本产品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且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6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7咨询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