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邮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中加邮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5年12月17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7日
一、重要提示
中加邮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21〕125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22年1月4日备案后正式
成立。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为本基金的基
金托管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及《中加邮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提议终止《基金合同》,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为此,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和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www.bobbns.com)发布《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
方式召开中加邮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
告》,并分别于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4日连续两次发布了关于召开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5年
11月4日,表决投票时间自2025年11月5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17:00
止(以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2025年12月1日,经计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
终止中加邮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
简称“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决议生效情况、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
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2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和基金
管理人网站(http://www.bobbns.com)发布的《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加
邮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
的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的说明,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之日的下一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因此,本基金自
2025年12月3日(含)起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清算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3日(含)至2025年12月9
日(含)止。由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观韬律师事
务所于2025年12月3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
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北京观韬律师事
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加邮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月4日
4、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超
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5、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前瞻性地判断不同金融资产的相对收益,完成大类资产配置。在
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精选个股,完成股票组合的构建,并通过运用久期策略、
期限结构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完成债券组合的构建。在严格的风险控制基础上,
力争实现长期稳健的收益。具体策略包括:(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
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同业存单投资策略;(5)股指期货投资
策略;(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8)可转换债
券投资策略;(9)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10)股票期权投资策略;(11)融
资交易策略;(12)现金管理策略。
6、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2%+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
币)收益率*3%+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5%。
7、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
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
金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
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8、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中加邮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年12月2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最后运作日2025年12月2日
资产:
货币资金 34,180,853.99
结算备付金 6.50
存出保证金 14.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清算款
资产总计 34,180,874.81
负债:
应付赎回款 352,708.8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86.57
应付托管费 371.64
应付销售服务费 38.92
应交税费
其他负债
负债合计 354,605.98
净资产:
实收基金 31,430,959.98
未分配利润 2,395,308.85
净资产合计 33,826,268.83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4,180,874.81
注:1、报告截止日2025年12月2日(基金最后运作日)。中加邮益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771元,A类基金份
额总额30,085,757.34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562元,C类基金份额总
额1,345,202.64份。
四、清盘事项说明
1、基本情况
中加邮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
125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22年1月4日备案后正式成立。中加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基金
托管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
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
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
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为0-30%,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50%;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
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将做相应调整。
2、清算原因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12月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中加
邮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3、清算起始日
根据2025年12月2日发布的《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加邮益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
基金自公告之日的下一日即2025年12月3日(含)起进入清算程序。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清算财务报表仅为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对基金财产清算目的而编制,仅
供基金管理人提交本基金全体持有人以及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因此,本清算财务
报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清算财务报表仅列示本基金于2025年12月2日(最后运作日)的资产负
债表和自2025年12月3日(清算起始日)至2025年12月9日(清算结束日)
止期间的清算损益表以及部分财务报表附注,未列示相关期间的比较数字,本清
算财务报表未披露净资产变动表、金融工具的风险分析及敏感性分析、公允价值
相关内容等。因此,本清算财务报表不是一份完整的财务报表,也不包含一份完
整财务报表所应披露的所有会计政策及附注。
五、清算情况
自2025年12月3日(含)至2025年12月9日(含)止清算期间,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
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中加邮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
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为人民币34,180,853.99元,其中银行存款
应计利息人民币43,668.86元。于清算结束日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3,715,669.03元,其中银行存款应计利息人民币48,397.27元。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6.50元,全部为结算备付金应
计利息。于清算结束日的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6.50元,全部为结算备付金
应计利息。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4.32元,全部为存出保证金
应计利息。于清算结束日的存出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14.32元,全部为存出保证
金应计利息。
(4)截至清算期结束日,银行存款应计利息、结算备付金应计利息以及存
出保证金应计利息合计为人民币48,418.09元。对于尚未返还的该款项将由基金
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
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待托管账户销户时返还基金管理人。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1,486.57元,应付托管费
为人民币371.64元,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38.92元。截至清算期结束日,
已全部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352,708.85元。截至清算期结
束日,已全部支付。
4、清算日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自2025年12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的清算期间
一、清算期间收益(损失以“-”填列)
利息收入(注1) 4,728.4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0.00
投资收益 0.00
清算期间收益小计 4,728.41
二、清算期间费用
其他费用 0.00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 4,728.41
注1:利息收入包括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5年12月2日基金净资产 33,826,268.83
加:清算期间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减少以"-"号填列) -115,307.39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4,728.41
二、清算期结束日2025年12月9日基金资产净值 33,715,689.85
注:截至清算期结束日2025年12月9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33,715,689.85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
基金债务后,按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垫付的资金将于清算款划出前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
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
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自清算期结束
日次日(2025年12月10日)至清算款划出前一日银行存款等产生的利息亦归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在支付清算款时扣除相关汇划手续费后将一并计算
并支付给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加邮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中加邮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之法律意
见书。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加邮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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