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鸿翔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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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鸿翔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1年11月18日
送出日期:2021年11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宝盈鸿翔债券 基金代码 012739
基金管理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
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杨献忠
证券从业日期 2013-08-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以阅读《宝盈鸿翔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和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
投资目标
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
(包括国债、金融债、次级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企业债、
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
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债券)、信用衍生品、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
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但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债券或可交换债券转股形
投资范围
成的股票。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
中投资于江苏省国有企业发行的信用类债券的比例为信用类债券资产的15%-5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含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和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等。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35%+中债-中信证券1-3年江苏省国有企业信
业绩比较基准
用债精选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35%+中债-新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3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
风险收益特征
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M<100万 0.60%
100万≤M<200万 0.40%
认购费
200万≤M<500万 0.20%
M≥500万 1000元/笔
M<100万 0.80%
100万≤M<200万 0.50%
申购费
2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1000元/笔
N<7日 1.50%
赎回费
N≥7日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05%
注:本基金其他运作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相关的使用费用(若有)
等。本基金证券交易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人员流失
风险、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包括债券投资风险、杠杆风
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国债期货投资风险、信用衍生品投资风险等。
敬请投资人详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的相关内容,以便全面了解本基金运作过程中
的潜在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等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yfunds.com);投资者也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00)咨询有关信息。
1、宝盈鸿翔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宝盈鸿翔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宝盈鸿翔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1、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深
圳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
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免责:
(1)不可抗力;
(2)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而造
成的损失等;
(3)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投资或不投资造成的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