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双季盈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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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双季盈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5月30日
送出日期:2023年5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双季盈6个月持有债券 基金代码 012931
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双季盈6个月持有债券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2931
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双季盈6个月持有债券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2932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1月1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设置6个月最短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间不办理赎回业务,自最短持有期结束次日起,可办理赎回业务
基金经理 张恒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1年12月29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7月1日
其他 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谨慎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本基金追求基金产品的长期、持续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
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现金头寸策略;4、国债期货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6、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数据截止日期为 2022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
3、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平安双季盈6个月持有债券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0.30%
1,000,000≤M<3,000,000 0.20%
3,000,000≤M<5,000,000 0.10%
M≥5,000,000 1,000元/笔
注: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最短持有期,投资者需至少持有本基金份额满6个月,持有满6个月
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按原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锁定。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平安双季盈6个月持有债券C - 0.25%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 本基金的一般风险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面临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评估及流动性风险管理、国债期货等金
融衍生品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信用衍生品投资风险、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风
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2、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
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
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
期的风险。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
(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
请确认日起6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红
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按原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锁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最短持有
期次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在最短持有期次
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
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次日可能不同。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
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
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
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
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www.fund.pingan.com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