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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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3 年 4 月 6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3 年 4 月 15 日
招商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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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招商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关于准予招商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52 号)注册公开募集,自 2022 年 3
月 29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
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定终止”。根据《招商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中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招商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刊登了《招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2023 年 2 月 21 日陆续刊登
了提示性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
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了《关于招商创业板大盘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中伦(深
圳)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
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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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招商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创业板大盘 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012961
交易代码 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2961,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296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3 月 29 日
最后运作日(2023-3-29)
基金份额总额 5,281,859.36 份
投资目标 通过对目标 ETF 基金份额的投资,追求跟踪标的指数,获得与指
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以目标 ETF 作为主要投资标的,
方便投资人通过本基金投资目标 ETF,本基金并不参与目标 ETF
的管理。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化
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
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
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一)目标 ETF 投资策略
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于宏观经
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重点关注包括 GDP 增速、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净出口增速、通胀率、货币供应、利率等宏
观指标的变化趋势,同时强调金融市场投资者行为分析,关注资
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在深入分析和充分论证的基础
上评估宏观经济运行及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方向和力度,形成
资产配置的整体规划。
1、基金组合构建原则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其指定的目标 ETF。
2、基金组合的构建方法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构建基金组合,
使得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1)按照目标 ETF 法律文件约定的方式申赎目标 ETF;
(2)在二级市场上买卖本基金的目标 ETF,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在二级市场上买卖目标 ETF 基金份额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
减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踪误差的目的。
3、日常组合调整
在基金的日常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将按照目标 ETF 法律文件约定
的方式申购、赎回目标 ETF 的基金份额,实现指数化投资。根据
市场情况,本基金亦可通过二级市场在证券交易所买入、卖出目
标 ETF 基金份额。两种投资方式主要根据交易成本、市场流动
性以及价格的优势决定。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部分的投资,主要采用
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的方法进行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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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入分析、国内财
政政策与货币市场政策等因素对债券市场的影响,进行合理的利
率预期,判断债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制定久期控制下的资产类属
配置策略。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
具体采用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信用利差和相对价值判断、
信用风险评估、现金管理等管理手段进行个券选择。本基金债券
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降低跟踪误差。
(四)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
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获取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
在对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条款和标的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
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分析,投资具有较高安
全边际和良好流动性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获取稳健的投
资回报。
(五)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选择地投
资于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
货投资时,首先将基于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
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并根据风险资产投资(或拟投资)的总
体规模和风险系数决定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其次,本基金将在
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以及股指期货流动性、收
益性、风险特征和估值水平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品种选择,以对冲
风险资产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是为了有效控制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
险,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适度
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运作效率。在国债期货投资过程中,
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
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
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
险。
3、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
目的。股票期权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股票期权的投资原则
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标
的资产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
偿付风险等进行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
策。
(七)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投资策略
1、融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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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
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2、转融通证券出借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
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
基金将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
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
期限和比例。
(八)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
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
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 创业板大盘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跟踪标的指
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似的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招商创业板大盘 ETF 联接 A 招商创业板大盘 ETF 联接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2961 012962
最后运作日(2023-3-29)
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873,671.39 3,408,187.97
三、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证监许可【2021】2252 号文注册募集,由基金
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 2021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止向社会
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含
利息结转的份额)总数为 333,456,511.76 份。自 2022 年 3 月 29 日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期
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
商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经本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表决通过,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
程序。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刊登了《关于招商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从
2023 年 3 月 30 日起进入清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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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招商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3 月 29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3 月 29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99,641.56
结算备付金 12,570.39
存出保证金 3,106.83
交易性金融资产 4,744,481.90
资产总计 4,859,800.68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51.40
应付托管费 25.68
应付销售服务费 1,190.74
应付信息披露费 28,931.76
负债合计 30,199.5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281,859.36
未分配利润 -452,258.2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29,601.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859,800.68
注:1、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3 月 29 日,招商创业板大盘 ETF 联接 A 单位净值为 0.9182
元,份额为 1,873,671.39 份,资产净值为 1,720,355.11 元,招商创业板大盘 ETF 联接 C
单位净值为 0.9123 元,份额为 3,408,187.97 份,资产净值为 3,109,245.99 元;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资产
调整至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
流动的划分。
五、 清算情况
自 2023 年 3 月 30 日至 2023 年 4 月 6 日止为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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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招商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
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
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并支付。
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 99,641.56 元,其中 99,625.23 元为存储于基金托管人中
信建投证券的活期银行存款, 16.33 元为应计活期银行存款利息;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最低结算备付金 12,570.39 元,其中 12,565.26 元为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公司收取并保管的最低结算备付金,5.13 元为应计最低结算备付金利息;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 3,106.83 元,其中 3,105.57 元为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收取并保管的存出保证金,1.26 元为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 4,744,481.90 元,其中 4,542,024.15 元为基金资
产,202,457.75 元为债券资产,本基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完成相关资产的变现;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尚未返
还的存出保证金、应计活期银行存款利息、应计最低备付金利息、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 51.40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4 月 4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 25.68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4 月 4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 1,190.74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4 月 4 日日支
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信息披露费为 28,931.76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4 月 6 日支付。
3、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3 月 29 日基金净资产 4,829,601.10
加:清算期间(2023-3-30 至 2023-4-6)利息收入 5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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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 1) 588.98
利息收入-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注 1) 4.56
利息收入-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注 1) 1.69
加:投资收益(注 2,损失以“-”填列) -2,527.69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确认的投资者
申购赎回申请)
661,525.90
二、2023 年 4 月 6 日基金净资产 4,166,142.74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3 年 3 月 30 日至 2023 年 4 月 6 日清
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和存出保证金利息,A/C 类份额之间的收入分配按
照各级别净值占比进行分配;
2、投资收益为 3 月 30 日赎回变现时产生的投资收益,A/C 类份额之间的损益分配按照
各级别净值占比进行分摊;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23 年 4 月 6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4,166,142.74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
级别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2023 年 4 月 7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
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
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4、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 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招商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招商创业板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事宜的法律意见
书》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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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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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