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国证港股通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2023-10-18 文字大小 【 】 【打印
            
天弘国证港股通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自2023年8月2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目前,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备查文件:
1、《天弘国证港股通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天弘国证港股通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3、《天弘国证港股通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8月24日清算审计报告》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弘国证港股通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