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泰金融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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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泰金融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3月1日
送出日期:2024年3月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同泰金融精选股票基金代码013490
下属基金简称A同泰金融精选股票A下属基金代码A 013490
下属基金简称C同泰金融精选股票C下属基金代码C 013491
基金管理人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11-30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4-01-30
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王秀
证券从业日期2019-01-08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与金融主题相关的资产,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
投资目标
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资本增值。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以
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
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公开发行
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
投资范围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投资于金融主题相
关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
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
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的投资比例
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1、金融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界定
(1)传统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保险、证券、信托等;
(2)提供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相关公司,其中,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第
三方支付、资金借贷、融资租赁、资信评估、金融咨询、金融担保、电子
商务等;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金融平台、金融系统、金融数据、金
融资讯等;
(3)受益于或未来可能受益于金融改革、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相关公司;
同时,本基金将对金融行业的发展进行密切跟踪,未来随着经济增长方式
转变和金融改革深化,本基金定义的“金融主题”的范围可能相应改变,
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视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对金融主题相关的上市
公司的识别及认定。
2、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分
主要投资策略析,形成对不同大类资产市场的预测和判断,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
定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现金等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市场运行状
况以及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大类资产的投资比
例,力争有效控制基金资产运作风险,提高基金资产风险调整后收益。
3、股票投资策略:行业分析、个股选择、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存托
凭证的投资策略。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久期偏离、期限结构配置、类属配置、个券选择等积极的投
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5、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8、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9、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中证800金融指数收益率×60%+中证香港300金融服务指数收益率×25%+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长期平均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11月30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
折算。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同泰金融精选股票A
份额(S)或金额(M)/持有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期限(N)
M<1,000,000 1.50%-
1,000,000≤M<2,000,000 1.20%-
申购费(前收费)
2,000,000≤M<5,000,000 0.80%-
M≥5,000,000 1,000元/笔-
N<7天1.50%-
7天≤N<90天0.75%-
赎回费
90天≤N<180天0.50%-
N≥180天0.00%-
同泰金融精选股票C
份额(S)或金额(M)/持有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期限(N)
N<7天1.50%-
赎回费7天≤N<30天0.50%-
N≥30天0.00%-
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20%
托管费0.20%
销售服务费A-
销售服务费C 0.40%
其他费用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
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投资于金融主题相关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
金基金资产的80%;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票资产的50%。因此,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
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与之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
于:
(1)本基金非现金资产主要投资于与金融主题相关的资产,因此本基金在获取金融主题相关资产带来
收益的同时,须承受金融主题相关资产波动带来的风险。
(2)行业集中风险。金融主题投资范围将随着经济、技术和行业的快速发展进行动态调整,可能存在
某段时期,受益的产业和公司大多出自少数几个行业,使得该期间本基金面临所投资的行业较为集中的风
险。
2、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主要存在以下风险: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汇率风险、境外市
场的风险。
3、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
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除价格波动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发行机制
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
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
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
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
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4、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
基金投资有明确锁定期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故本基金
的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投资者在申购赎回时,需考虑该
估值方式对基金净值的影响。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
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
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6、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主要存在以下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杠
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
7、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期权,股票期权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下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
险、保证金风险、基差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
8、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
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9、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人,其因红利再
投资所得的份额自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持有时间,并于该份额赎回时按照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选择
适用的赎回费率并计算赎回费,敬请投资人留意。
本基金的其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本基金法律
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
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
裁决另有规定。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同泰基金官方网站[www.tongtaiamc.com] [客服电话:400-830-1666]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