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2026-07-08 文字大小 【 】 【打印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
售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自2026年
7月8日起终止与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洪泰财富”)
在基金销售业务上的合作,包括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转换转入、定期
定额投资、转托管(入)等业务。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通过洪泰财富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将于2026年7月
8日起转托管至本公司直销渠道。
对于已开立本公司直销交易账户的投资者,将由本公司统一完成基金份额的
转托管工作,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进行后续业务操作。对于未在本公司
开立直销交易账户的投资者,本公司将统一为其开立直销交易账户,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旗下基金份额转托管至直销渠道,并将根据开户信息的完整程度限制该账
户的后续业务操作。投资者需按照本公司直销渠道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后方可对
转托管至直销渠道的基金份额进行后续业务操作。请投资者妥善做好安排,以免
后续业务操作受到影响。
敬请相关投资者及时与本公司联系,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宝盈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宝盈基金服务电话:400-8888-300
宝盈基金公司网址:www.byfunds.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
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
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
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