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3-08-23 文字大小 【 】 【打印
            
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3 年 8 月 11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3 年 8 月 23 日
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一、 重要提示
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9 月 7 日《关于准予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952 号)注册公开募集,自 2022 年 3 月 7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招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十九
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3、《基金合同》约
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
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
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以及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
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据此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
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自 2023 年 5 月 27 日起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中伦(深
圳)律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
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精选平衡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3759
交易代码 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3759,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376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3 月 7 日
最后运作日(2023-5-26)
基金份额总额 36,564,029.20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
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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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部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
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重点关注包括 GDP 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净
出口增速、通胀率、货币供应、利率等宏观指标的变化趋势,同时强调金融
市场投资者行为分析,关注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在深入分析
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评估宏观经济运行及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方向和力度,
形成资产配置的整体规划。
2、股票投资策略
(1)A 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通过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
法挖掘优质上市公司,筛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
1)使用定量分析的方法,通过财务和运营数据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初步筛选
出具备优势的股票作为备选投资标的。本基金主要从盈利能力、成长能力以
及估值水平等方面对股票进行考量。
盈利能力方面,本基金主要通过净资产收益率(ROE),毛利率,净利率,
EBITDA/主营业务收入等指标分析评估上市公司创造利润的能力;
成长能力方面,本基金主要通过 EPS 增长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分
析评估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增长速度;
估值水平方面,本基金主要通过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增长比
率(PEG)、自由现金流贴现(FCFF,FCFE)和企业价值/EBITDA 等指标分
析评估股票的估值是否有吸引力。
2)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深入调研上市公司,并基于公司治理、
公司发展战略、基本面变化、竞争优势、管理水平、估值比较和行业景气度
趋势等关键因素,评估上市公司的中长期发展前景、成长性和核心竞争力,
进一步优化备选投资标的。
(2)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投资香港市场股票标的除适用上述股票投资策略外,还需关注:
1)香港股票市场制度与大陆股票市场存在的差异对股票投资价值的影响,比
如行业分布、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
制、估值与盈利回报等方面;
2)人民币与港币之间的汇兑比率变化情况。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
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债券投资策略包括:久期策略、期限结构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和
相对价值判断策略等,对于可转换公司债、信用债等投资品种,将根据其特
点采取相应的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
根据国内外的宏观经济形势、经济周期、国家的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等经济
因素,对未来利率走势做出预测,并确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久期的长短。
(2)期限结构策略
根据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国家的货币政策、汇率政策、货币市场的供需关系、
投资者对未来利率的预期等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幅度做出
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包括:向上平行移动、向下平行移动、曲线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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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转折、曲线陡峭转折、曲线正蝶式移动、曲线反蝶式移动,并根据变动趋
势及变动幅度预测来决定信用投资产品组合的期限结构,然后选择采取相应
的期限结构策略。
(3)个券选择策略
通过分析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各期限段品种收益率及收益率基差波动等因
素,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并结合流动性偏好、信用分析等多种市场
因素进行分析,综合评判个券的投资价值。在个券选择的基础上,构建模拟
组合,并比较不同模拟组合之间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确定风险、收益匹
配最佳的组合。
(4)相对价值判断策略
根据对同类债券的相对价值判断,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增持相对低估、价
格将上升的债券,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债券。
(5)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兼具债性和股性,其投资风险和收益介于股票和债
券之间,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条款和标的公司基本面进行深
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分析,投资具有较高安全边际
和良好流动性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6)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品种收益率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利率品种基准收益与信用利差。信用利差
是信用产品相对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产品获取较高收益的来源。信用利差
主要受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为债券所对应信用等级的市场平均信用利差水
平,另一方面为发行人本身的信用状况。
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平和信用债发行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都会
对信用债个券的利差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一方面,本基金将从经济周
期、国家政策、行业景气度和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等多个方面考量信用利差
的整体变化趋势;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
级为辅,即采用内外结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制度,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的
基本面,以确定企业主体债的实际信用状况。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从五个方面综合定价,选择低
估的品种进行投资。五个方面包括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
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
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通过对股指期货的投资,实现管理市
场风险和改善投资组合风险收益特性的目的。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是为了有效控制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将
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
合运作效率。在国债期货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
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
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
体风险。
7、参与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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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等因素的基
础上,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
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
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45%+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后)*5%+中债
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
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
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
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
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
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
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9 月 7 日证监许可〔2021〕2952 号文注册募集,由基金管
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至 2022 年 3 月 3 日向社会公开募
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3 月 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含利息结
转的份额)总数为 516,004,919.36 份。自 2022 年 3 月 7 日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期间,本基
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3、《基金合同》约定的
其他情形”;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
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以及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
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5 月 13 日、5 月 20 日连续发布了《关于招商精选
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截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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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管理人据此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5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发布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精选平衡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3 年 5 月 27 日起进入
清算期,停止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等业务,停止收取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四、 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 年 5 月 26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最后运作日(2023 年 5 月 26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499,692.61
结算备付金 554,178.01
存出保证金 8,494.36
交易性金融资产 34,543,162.84
应收清算款 781,007.68
应收股利 2,511.36
应收申购款 31,371.01
资产总计 37,420,417.87
负 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999,777.53
应付赎回款 770,797.94
应付管理人报酬 46,128.41
应付托管费 7,688.08
应付销售服务费 2,581.86
应付交易费用 4,983.37
应付清算款 333.71
其他负债 51,012.35
负债合计 2,883,303.2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6,564,029.20
未分配利润 -2,026,914.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537,1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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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7,420,417.87
注:1、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5 月 26 日,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的单位
净值为 0.9454 元,份额为 33,107,385.00 份,资产净值为 31,299,406.64 元;C 类份额单位净
值为 0.9367 元,份额为 3,456,644.20 份,资产净值为 3,237,707.98 元。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五、 清算情况
自 2023 年 5 月 27 日至 2023 年 8 月 11 日止为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
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
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
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并支付。
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 1,499,692.61 元,其中 1,498,533.68 元为存储于基金托
管人中国银行的活期银行存款, 1,158.93 元为应计活期银行存款利息;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 554,178.01 元,其中 60.75 元为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
552,370.67 元为存放于中信期货的期货备付金,1,746.59 元为应计期货备付金利息。结算
备付金每月调整一次,根据《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每
月前 6 个营业日内,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 为保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尚未返还的结算备付
金。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 8,494.36 元,其中 1,303.99 元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收取并保管的结算保证金,7,184.53 元是深港通风控金,5.52 元为应计结算保证金利
息,0.32 元为深港通风控金利息。结算保证金每月调整一次,根据《结算保证金管理业务
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每月初第二个交易日,根据结算参与人对应结算
备付金账户前 6 个月日均结算净额调整其结算互保金额度,但不低于初始结算保证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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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尚未返还的
存出保证金。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 34,543,162.84 元,其中交易类股票投资
25,504,429.03 元,交易类债券投资 9,038,733.81 元,本基金已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前完成
相关资产的变现。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 781,007.68 元,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收到该款项。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股利 2,511.36 元,已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收到该现金股利。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 31,371.01 元,已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收到该款项。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999,777.53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
到期清偿。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 770,797.94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 46,128.41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 7,688.08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 2,581.86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 4,983.37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8 月 9 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清算款 333.71 元,该款项已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支付。
(8)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 51,012.35 元,该款项为应付赎回费 11.93 元、预提 2023
年报社信息披露费 48,000.42 元、账户维护费 3,000.00 元,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2023
年 7 月 18 日、2023 年 8 月 1 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5 月 26 日基金净资产 34,537,114.62
加:清算期间(2023-5-27 至 2023-8-11)收入 523,423.48
其中: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 1) 8,751.46
利息收入-备付金利息收入(注 1) 919.24
利息收入-保证金利息收入(注 1) 36.44
其他收入-赎回费归资产(注 2) 20.83
投资收益(注 3) 513,695.51
减:清算期间(2023-5-27 至 2023-8-11)费用 1,011.21
其中:银行汇划费(注 4) 548.38
利息支出(注 5) 46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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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费用(注 6) -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确认的投资者净赎回申请) 3,839,725.15
二、2023 年 8 月 11 日基金净资产 31,219,801.74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3 年 5 月 27 至 2023 年 8 月 11 日止清算期
间的利息, A/C 类份额之间的收入分配按照各级别净值占比进行分配;
2.其他收入系清算期间产生的赎回费用归属于基金资产的部分, A/C 类份额之间的收入分配
按照各级别净值占比进行分配;
3.投资收益为投资股票、债券的投资收益,A/C 类份额之间的收入分配按照各级别净值占比
进行分配;
4.银行汇划费为期间资金划付产生的费用, A/C 类份额之间的费用分配按照各级别净值占比
进行分配;
5.利息支出为期间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利息支出, A/C 类份额之间的费用分配按照各级别净
值占比进行分配;
6.本次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31,219,801.74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
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23 年 8 月 12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
(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
及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 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招商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3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