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3-02-10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3年2月10日起增加浙商证券作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适用基金代码
1 交银施罗德品质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05004
C类:013882
2 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19714
  注: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类型及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如有)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