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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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风险揭示书
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非常感谢您对我公司旗下中银养老目标日期 205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
式基金中基金(FOF)的关注!中银养老目标日期 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
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中银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1]3166 号文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
其对本基金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
承诺,且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已通过中银基金公司网站(www.boci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进行了公开披露。
中银基金提醒您,国内基金市场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
段。请您在购买本产品前,先仔细阅读我们给您的提示!
一、购买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
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和本基金
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于单一证券所
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
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
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
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
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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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风险揭示书
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基
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
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
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
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您还
需了解,基金的投资方式分为一次性投资和定期定额投资。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
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
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
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设定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对于单笔认/申
购,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短持有期为五年,五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
申请,五年后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但在基金转型日(2050年12月31日的下一
工作日)之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不足五年的,在转型日之后(含转
型日)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受五年持有期限制。自本基金转型为“中银智汇增
值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之日起即可在开放日赎回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15%,
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
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资产的80%,2050年12月31日的下一个
工作日以后合计原则上不高于基金资产的30%。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
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
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述条件:1)基金合
同中明确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在 60%以上;或 2)最近四个季度季报中的
实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全部在 60%以上。
本基金采用目标日期策略,即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2050年12月31日的临
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权益类资
产包括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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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风险揭示书
投资比例遵从下表所示,如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超过上下限,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年份
(单位:年)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
上限
80%
下限
2026-2030
55%
75%
2031-2035
50%
69%
2036-2040
44%
61%
2041-2045
36%
52%
2046-2050
27%
39%
14%
1、下滑曲线的设计
根据养老需求,随着养老资产的累积以及临近退休日,投资者风险偏好会有
所降低。而且,越临近退休日,剩余投资期限越短,因权益市场短期波动造成损
失越可能因剩余投资期限短而无法恢复。因此,本基金下的下滑曲线设计基于多
资产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在控制损失风险的前提下,以实现退休日的财富效用
最优化为目标。对于损失风险,投资人随着年龄增长,对控制一定概率下的损失
幅度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对于多资产,通过量化和主动研究,分析资产的长期配
置价值和风险特征。
同时产品预设退休日预期收益目标,在产品存续期内根据已实现情况和核心
假设的调整定期更新下滑曲线,调整原则尽量贴近初始下滑曲线、实现退休日财
富效用最大化以及实现预期目标,更新频率为一年一次。
在投资操作上,核心需以下滑曲线的资产比例为指引,基金可根据中短期经
济、政策、价值比较等情况做限定幅度内的战术资产配置。
产品到达退休日期后将存续并保持开放状态,产品目标转化为对确定收益的
追求,控制合理的风险暴露,权益类资产仓位原则上不高于30%。
2、资产配置战术调整
长期风险收益与短期特征存在较大的差异,本基金会从收益需求和稳定性角
度,根据经济周期、货币政策、资产估值比较、政策变化、利率水平、利差水平、
突发事件等因素在授权范围内对各类资产进行战术性资产配置调整。
本基金对于下滑曲线资产配置中枢的偏离原则上不得超过上限正10%,不得
低于下限负15%。
未来,若宏观经济、人口结构、技术升级等原因造成下滑曲线及权益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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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发生调整的,基金管理人须将调整原因和调整后的下滑曲线在招募说明书和
定期报告中公告。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
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面临需承担汇率风险、境外市场风险以及
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
风险。
二、Y 类份额是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
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需来自
投资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Y 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
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
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
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
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 Y 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
资 Y 类份额的风险。
您应当如实提供个人身份信息、个人养老资金账户信息等。
三、认真分析自己的风险和预期收益需求
中银基金建议投资者在购买基金之前,请务必通过正规的途径,如咨询中银
基金客户服务热线,登陆中银基金官方网站,咨询您的客户经理或者通过其他渠
道,对自己的资金状况、投资期限、收益要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做一个客观合理的
评估,做好自己的资产配置组合,从而能够更好地进行未来的理财规划。
四、您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
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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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风险揭示书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所
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损失的所有因素。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
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不以任何方式保
证本基金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投资者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
能取得市场平均业绩水平。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揭示书等文件,在充分理解本基金
投资策略、各方权利义务、风险特征并在自愿承担投资风险和损失的前提下,自
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除了本风险揭示书所列举风险外,投资者
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
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投资本基金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投资者声明与承诺:1、本人/本机构确认知悉并理解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
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不以任
何方式保证本基金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投资者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
不保证能取得市场平均业绩水平,基金管理人过往的投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未来
业绩的保证。 2、本人/本机构已确认了解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相关业务规
则,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具有自愿参加、自主选择、自担风险等业务属性;已
知悉个人养老金每年缴费额度上限及相关税收政策;并已了解基金管理人、基金
销售机构对本人个人信息的收集、保存、使用等情况;并保证已如实提供个人身
份信息、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信息。3、本人/本机构确认已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风险揭示书全部内容,充分知悉及了解养老基金相
关业务规则、本基金产品投资策略、参与权益资产的比例、基金风险特征以及费
率安排等产品特征,本人确认本基金符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本人预计投资期
限相匹配,并自愿投资本基金,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损失。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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