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士丹利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摩现代服务混合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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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摩现代服务混合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12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摩现代服务混合 基金代码 014246
下属基金简称 大摩现代服务混合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4247
基金管理人 摩根士丹利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 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 Morgan Stanley Asia Limited 境外托管人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2月24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沈菁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12月5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1月2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关注现代服务业的投资机会,精选与现代服务相关的优质企业进行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行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或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现代服务业的相关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宏观经济、国家政策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对股票、债券和货币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深入分析,合理预测各类资产的价格变动趋势,确定不同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在此基础上,积极跟踪由于市场短期波动引起的各类资产的价格偏差和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各大类资产之间的投资比例,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平稳的基础上,获取相对较高的基金投资收益。 (二)股票投资策略 1、现代服务业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现代服务业”,根据2012年2月22日国家科技部发布的第70号文件,是指以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支撑,建立在新的商业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方法基础上的服务产业。它既包括随着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兴服务业态,也包括运用现代技术对传统服务业进行提升的行业。 其具有“两新四高”的时代特征。 一新:新服务领域——适应现代城市和现代产业的发展需求,突破了消费性服务业领域,形成了新的生产性服务业、智力(知识)型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的新领域。 二新:新服务模式——现代服务业是通过服务功能换代和服务模式创新而产生新的服务业态。 四高:高文化品位和高技术含量;高增值服务;高素质、高智力的人力资源结构;高感情体验、高精神享受的消费服务质量。 从行业角度看,与以上投资方向相关的行业板块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医药、计算机、传媒、通信、电子、金融等,基金管理人将从中进行积极投资。 现代服务业本身是一个动态更新的概念,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跟踪相关市场和政策的变化,相应调整性现代服务业的范围,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上述界定标准。 2、个股选择 本基金在对现代服务业主题相关行业进行识别和配置之后,对现代服务业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使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精选股票进行投资。 3、港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对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下而上”个股研究方式,精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标的。其筛选维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治理结构与管理层(例如: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优秀、诚信的公司管理层等)、行业集中度及行业地位(例如:具体备独特的核心竞争优势,如产品优势、成本优势、技术优势和定价能力等)、公司业绩表现(例如:业绩稳定并持续、具备中长期持续增长的能力等)。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的主要债券资策略包括:利率预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策略、公司/企业债券策略、可转换债券策略等。 (四)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五)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1、可转债投资策略 当正股价格处于特定区间内时,可转换债券将表现出股性、债性或者股债混合的特性。本基金将对可转换债券对应的正股进行分析,从行业背景、公司基本面、市场情绪、期权价值等因素综合考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机会,在价值权衡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审慎进行可转换债券的投资。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基础资产的构成及质量等基本面研究,结合相关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谨慎参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因此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获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收益率*70%+中证沪港深互联互通现代服务指数收益率*10%+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如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风险、以及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等特有风险。本基金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2月24日,成立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
7天≤N<30天 0.5%
N≥30天 0%
注:本类别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0.40%
注:本基金其他运作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持有人大会费用等。本
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基金风险表现为基金收益的波动,基金管理过程中任何影响基金收益的
因素都是基金风险的来源。基金的风险按来源可以分为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
规性风险、政策变更风险、税收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偏股混合型基金,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基金管理
人对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的判断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
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属于股
票仓位偏高且相对稳定的基金品种,受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影响较大,如果股票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
金的净值表现将受到影响,投资者面临无法获得收益甚至可能发生较大亏损的风险。本基金坚持价值和长
期投资理念,重视股票投资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股票市场和债券
市场的下跌风险。本基金非现金资产中不低于80%的资产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现代服务业主题相关公司证
券,须承受与该主题相关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对于现代服务业主题相关公司定义和筛选标准的确定是基于
该公司过往历史数据及其他多方面因素,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个券投资决策中
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该类主题证券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和公司自身经营
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当该类主题相关公司表现不佳时,本基金的净值将会受到较大影响,本基金整
体表现在特定时期内可能低于其他基金。
(2)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
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股票。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主要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特有风险
A.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规则差异的风险。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存在诸多差异,本基
金参与港股通交易需遵守内地与香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对香港证
券市场有所了解;通过港股通参与香港证券市场交易与通过其他方式参与香港证券市场交易,也存在一定
的差异。以上情形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B.股价较大波动的风险。港股通股票可能出现因公司基本面变化、第三方研究分析报告的观点、异常
交易情形、做空机制等原因而引起股价较大波动的情形。此外,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机制,且个
股涨跌幅不设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存在,港股股价受到
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由此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风险。
C.中小市值公司投资风险。中小市值公司存在业绩不稳定、股价波动性较大、市场流动性较差等风险,
若本基金投资中小市值股票,本基金的投资风险可能增加。
D.股份数量、股票面值大幅变化的风险。部分港股上市公司基本面变化大,股票价格低,可能存在大
比例折价供股或配股、频繁分拆合并股份的行为,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数量、股票面值可能发生大幅变化,
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E.停牌风险。与内地证券市场相比,香港联合交易所市场股票停牌制度存在一定差异,港股通股票可
能出现长时间停牌现象,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F.直接退市风险。与内地证券市场相比,香港联合交易所市场股票交易没有退市风险警示、退市整理
等安排,相关股票存在直接退市的风险。港股股票一旦退市,本基金将面临无法继续通过港股通买卖相关
股票的风险。此外,港股通股票退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继续
为投资者提供的退市股票名义持有人服务可能会受限。以上情况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G.交收制度带来的风险。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在证券资金的交收期安排上存在差异,香港证
券市场的交收期为T+2日,卖出资金回到本基金人民币账户的周期比内地证券市场要长,此外港股的交收
可能因香港出现台风或黑色暴雨等发生延迟交易。因此,本基金可能面临卖出港股后资金不能及时到账,
而造成支付赎回款日期比正常情况延后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H.投票权不同带来的风险。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存在不同投票权安排,公司可能因存在控制权相对集
中,或因某特定类别股份拥有的投票权利大于或优于普通股份拥有的投票权利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资者的
投票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
I.生物科技公司投资风险。部分港股通生物科技公司可能存在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尚未有收入,上市
后仍无收入、持续亏损、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2)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特有风险
A.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
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
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
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B.港股通股票范围受限及动态调整的风险。本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买卖的股票存在一定的范围限制,
且港股通股票名单会动态调整。对于被调出的港股通股票,自调整之日起,本基金将不得再行买入。以上
情形可能对本基金带来不利影响。
C.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只有内地和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
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而导致基金所持的港
股组合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中集中体现市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
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
D.交易失败及交易中断的风险。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交易存在每日额
度限制,本基金可能面临每日额度不足而交易失败的风险。若香港联合交易所与内地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服
务公司之间的报盘系统或者通信链路出现故障,可能导致15分钟以上不能申报和撤销申报的交易中断风
险。
E.无法进行交易的风险。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香港联合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香港证券
市场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
交易异常情况时,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本基金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
通交易的风险。
F.汇率风险。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的买卖是以港币报价、而本基金是以
人民币计价并支付,港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产净值,从而导致
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同时,由于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
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最终结算汇率为相关机构日终确定的数值,若因汇率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会导致
本基金的账户透支风险。因此,本基金面临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风险,从而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G.交易价格受限的风险。港股通股票不设置涨跌幅限制,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业务规则,适用市场
波动调节机制的港股通股票的买卖申报可能受到价格限制。此外,对于适用收市竞价交易的港股通股票,
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的买卖申报也将受到价格限制。以上情形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H.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本基金因所持香港证券市场股票权益分派、转换、
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
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
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
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本基金存在因上述规则,利益得不到最大化甚至受损的风险。
I.结算风险。香港结算机构可能因极端情况存在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结算风险;另外港股通境内结
算实施分级结算原则,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因结算参与人未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的集中交收,导致本基金应收资金或证券被暂不交付或处置;结算参与人对本基金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本基
金未能取得应收证券或资金;结算参与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送的有关本基金的证券划付
指令有误的导致本基金权益受损;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本基金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3)其他风险
A.每个港股通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包括开市前时段、持续交易时段和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具体按香港联
合交易所的规定执行。圣诞前夕(12月24日)、元旦前夕(12月31日)或除夕日为港股通交易日的,港
股通仅有半天交易,且当日为非交收日。若该工作日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不开放,投资人无法进行申
购与赎回。
B.因港股通交易当日额度使用完毕而暂停或停止接受买入申报,或者发生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等机构认
定的交易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或者发生其他影响通过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
通机制进行正常交易的情形,本基金可能发生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的情形,可能
影响投资人的申购以及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3)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A、基差风险: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标的指数价格与期货价格之间的价差被称为基差。基差风险是期
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由于期货与现货间价差的波动,可能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
损益的风险。
B、保证金管理风险: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保证金账户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对资金管理要
求较高。保证金预留过多会导致资金运用效率过低,减少预期收益。保证金不足将存在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从而导致超出预期的损失,并使得原有的投资策略不能得以实现。
C、杠杆风险:由于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而存在杠杆效应,因此放大了基金财产波动幅度。
D、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类似的合约品种在相同因素的影响下,价格变动不同。表现为两种情况:
1)价格变动的方向相反;2)价格变动的幅度不同。类似合约品种的价格,在相同因素作用下变动幅度上
的差异,也构成了合约品种差异的风险。
E、流通量风险:是指因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可能导致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
头寸的风险。
(4)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尽管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但仍面临
以下风险:
A、信用风险:若本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
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B、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
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
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C、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
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D、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E、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
的损失。
(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
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
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
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
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6)本基金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的基金净值可能
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证券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因此,投资者在申购赎回时,需考虑估值方
法对基金净值的影响。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
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7)《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5000万元情形的,则基金合同终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面
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8)本基金聘请境外投资顾问的风险
本基金将聘请符合要求的香港机构担任港股投资顾问,但在选择投资顾问时采用的标准以及掌握的信
息有一定的时效性及局限性。在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港股投资顾问的投资研究水平、服务能力直接影响
本基金收益水平。在本基金投资管理运作过程中,如果港股投资顾问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判断不准确、
获取的信息不全都会影响本基金的收益水平。基金管理人在参考港股投资顾问所出具的投资建议时,可能
存在由于对投资顾问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全面而导致未能及时发现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存在不适当之处,
同样可能造成本基金的亏损。
2、本基金特有风险外的其他风险请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各方当事人同意,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
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
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
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morganstanley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8888-668】
1.本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