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开放日常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开放日常转换转入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2026年04月0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ETF发起联接
基金主代码 01456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5月0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6年04月1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ETF发起联接A 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ETF发起联接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564 01456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转换 是 是
转入业务
注:本基金暂不开放转换转出业务。
2.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港股通、上海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正常开放交易的工作日。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
的开放时间办理转换转入申请。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
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并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
暂停转换转入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
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
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
公告。
3.日常转换业务
3.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
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者办理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时,基金转换费用计算方式、业务规则
按照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
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执行。
(2)转换业务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各销售机构是否支持转换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相关优惠活动请
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4.基金销售机构
4.1直销机构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新金融大
厦)16层02单元3号房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黄辰立
电话:(022)83865560
传真:(022)83865564
联系人:司媛
客服电话:400-986-8888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本基金在直销机构上线的具体情况详询直销中心电话(022)83865560或登
录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查询。
4.2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进行公告或在基金管
理人网站进行公示。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以各
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
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转换转入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
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2)基金销售机构对转换转入等业务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
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有关本基金开放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
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
务电话(400-986-8888)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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