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5年12月12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5年12月17日
一、重要提示
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959号文注册募集,
于 2022 年5月10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
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2025年10月31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
万元,本基金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25
年11月1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10月31日,自2025年11月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大成(上
海)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
3、基金代码:014659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5月10日
6、最后运作日(2025年10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294,491.28份
7、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年10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2025年10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
280,995.07
存出保证金
17,463.9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8,831.84
其中:股票投资
190,978.00
应收清算款
190,978.00
资产总计
155,072.20
723,341.09
负债 :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
456,026.22
应付托管费
2,543.56
应付销售服务费
508.70
709.39
其他负债 17,436.42
负债合计
477,224.29
净资产: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294,491.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374.48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46,116.80
723,341.09
注:报告截止日2025年10月31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0.8357元,基金份额总额
294,491.28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净值0.8417元,份额总额134,683.50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
0.8307元,份额总额159,807.78份。
四、 清算事项说明
1、基金基本情况
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959号文《关于准
予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金元顺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22年5月10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
规模为224,431,673.8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与注册登记机构均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
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及存托凭证(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
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含协议
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股指
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
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规
定。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30%。
根据《关于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
算的公告》,自2025年11月01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
赎回等业务,同时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2、清算原因
根据《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基金合同》
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5年10月31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
万元,本基金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情形,故根据《基金合同》
约定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3、清算起始日
根据《关于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
算的公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起始日为2025
年11月1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管
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
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 清算情况
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
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
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为人民币280,995.07元,其中托管户存款为人民
币280,792.43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202.64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将由基
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17,463.98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9,539.19元,应计结算备
付金利息为人民币282.85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
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6,484.90元,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12.40元,存放于中
信期货有限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1,144.64元,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
0.00元。存放于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的结算备付金已于2025年11月12日划入托管账户,
其余款项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78,831.84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39,162.36元,应计存出保
证金利息为人民币16.15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存
出保证金为人民币39,637.35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15.98元。上述款项
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190,978.00元,均为股票
投资。本基金于清算期间对全部股票投资进行处置变现,变现产生的清算款合计为
人民币189,587.64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11月4日划入托管账户。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为人民币155,072.20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11
月3日划入托管账户。
2、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456,026.22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11
月3日和2025年11月4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2,543.56元,该款项已于2025
年11月4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508.70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11月4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709.39元,该款项已于2025年11
月4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17,436.42元。其中预提审计费为人民
币16,548.09元,该部分费用已于2025年11月1日回冲;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11.25
元,已于2025年11月4日支付;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877.08元,已于2025年11月6
日支付。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20日止清算期
间
一、清算收益
利息收入(注1)
投资收益(注2)
52.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注3) -1,432.27
其他收入(注4) -142.43
收益小计
207.28
二、清算费用
其他费用(注5) -1,315.42
费用小计 -16,483.09 -16,483.09
三、清算期间净损益
15,167.67
注1:利息收入系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20日止清算期间计提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结算
备付金利息收入及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注2:投资收益系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止清算期间处置股票而产生的差价损益扣
减个别股票产生的股票红利对应个人所得税。
注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止清算期间处置股票时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的金额。
注4:其他收入系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20日止清算期间归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收入。
注5:其他费用系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20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汇划手续费和预提的
审计费用。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清算
期间的清算律师费、清算审计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六、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
246,116.80
一、最后运作日2025年10月31日基金净资产
加:清算期间净损益
减:清算期间支付赎回款、赎回费
15,167.67
23,671.25
二、2025年11月20日基金净资产
237,613.22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至本次清算结束日2025年11月20日,本基金剩余财
产为人民币237,613.22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
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清算起始日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20日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
息及存出保证金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
清盘速度,尚未结息的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
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垫款产生的利息归属基金
管理人所有。
七、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八、 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33
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存放网址:http:// www.jysa99.com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咨询电话:400-666-0666、021-68881898
金元顺安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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