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碳中和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2023-12-07 文字大小 【 】 【打印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碳中和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碳中和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472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06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碳中和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碳中和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12月0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17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
元) 33,960,217.71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6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二次分红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年12月08日
除息日 2023年12月08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年12月12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得再投资基金份额的计算基准为2023年12月08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自2023年12月12日起投资者可以办理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查询、赎
回等业务。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
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
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以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23年12月08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2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3.3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