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5-12-27 文字大小 【 】 【打印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会议投票表决时间自2025年11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17:00止。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5年12月26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份额20,936,070.35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40,767,314.76份的51.3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20,936,070.35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12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持续运作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25年12月26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备查文件
  1、《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惠升领先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升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