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隽发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暂停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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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顺长城隽发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
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暂停
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
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公告依据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
说明
景顺长城隽发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景顺长城隽发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
01531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隽发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
金合同》和《景顺长城隽发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招募说明书》
暂停申购起始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
的原因说明
2025年11月13日
2025年11月13日
2025年11月13日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可能触
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款并进入清算
程序;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
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5年11月13日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
申请。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方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
务。本基金暂未开放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2、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
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继续存续的,如果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如果连续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
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本基金将可能触发上述基金合同自
动终止条款并进入清算程序。如进入清算程序,届时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含日常申购和
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及转换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
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
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