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顺安鼎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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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鼎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04-18
送出日期:2024-04-19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金元顺安鼎泰债券C基金代码01543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闵杭
证券从业日期1994-08-01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郭建新
证券从业日期2010-06-01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其他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
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注: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
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风险大于纯债型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
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投资范围
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型可
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
具、国债期货、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
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规定。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债券资产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主要投资策略
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
风险收益特征
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注:具体投资策略详见《金元顺安鼎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
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不适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
比较图
不适用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金额(M)收费方式
费用类型备注
/持有期限(N)/费率
认购费0.00%
申购费(前收费)0.00%
N<7日1.50%
赎回费
N≥7日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5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0.30%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增值税风
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技术风险和其他
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
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因此,本基金将主要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以及
由于信用品种的发行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3、债券回购风险;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5、《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因此投资者将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453号文注册
并经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23〕1642号准予延期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
变更的,本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
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
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性
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ysa99.com、客服电话:400-666-0666
1、《金元顺安鼎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金元顺安鼎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金元顺安鼎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