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红土瑞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1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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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年 4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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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年 04月 18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年 01月 01日起至 2023年 03月 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瑞鑫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553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 11月 2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90,534.21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
的投资管理,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包括债券投资策略和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策略,其中债券投资策略包括利率策略、信用债券
投资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骑乘策略和息差策
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及预期的收益水
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
基金管理人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瑞鑫纯债债券 A 红塔红土瑞鑫纯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5533 01553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794,535.81份 1,995,998.40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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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3年 1月 1日-2023年 3月 31日)
红塔红土瑞鑫纯债债券 A 红塔红土瑞鑫纯债债券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56,499.53 2,237.34
2.本期利润 152,893.79 1,463.0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34 0.017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36,549.40 2,077,375.90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29 1.0408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2年 11月 21日生效,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基金合同生效未
满 1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红塔红土瑞鑫纯债债券 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5.24% 0.40% 0.95% 0.03% 4.29% 0.3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5.29% 0.33% 1.12% 0.04% 4.17% 0.29%
红塔红土瑞鑫纯债债券 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4.75% 0.36% 0.95% 0.03% 3.80% 0.3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08% 0.30% 1.12% 0.04% 2.96% 0.2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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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22年 11月 21日生效,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基金合同生效未
满 1年;
2、本基金建仓期自 2022年 11月 21日至 2023年 5月 21日,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建仓期未结
束,报告期末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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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吴秋松 基金经理
2022年 11月
21日
- 7年
复旦大学管理学硕士,哈尔滨工业大学
工学学士,CFA。曾先后任职于君证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2017年 10月加入红塔红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现任职红塔红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公募投资一部,为公司投资决
策委员会委员。
陈纪靖 基金经理
2023年 2月
24日
- 11年
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学院金融学硕士,北
京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曾就职于上海长
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茂
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赞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债券研究员、信评研究
员、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经理。2018
年 10月加入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职于公募投资一部。
注: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
法律法规、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
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规定,未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未
开展有损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红
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制度、流程和系统等在研究分析、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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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
率以及不同时间窗内(同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格未发现异常差异,各投资
组合间不存在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除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外,同一投资组合禁止同日反向交易,不同投资组合
之间严格限制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
需经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
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
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年一季度,国内经济整体修复,其中需求端修复好于生产端。经济修复的亮点一是地
产明显好转销售及新开工增速回升;二是消费稳步修复线下消费及可选消费反弹。但经济复苏仍
不稳固,出口受全球景气度下行而持续回落,显示企业用工需求仍然较为谨慎。通胀低于预期侧
面反映需求复苏的强度一般,核心通胀再度下行。从政策来看,2023 年政府工作报告对经济增
长目标的设定较为稳健彰显了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后续政策刺激强度或有限。
报告期内,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保持较短的久期和仓位,为投资人创造良好的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红塔红土瑞鑫纯债债券 A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2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为 5.24%;截至本报告期末红塔红土瑞鑫纯债债券 C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8元,本报告期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4.7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9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五千万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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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789,074.15 93.94
8 其他资产 180,019.31 6.06
9 合计 2,969,093.46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无。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无。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无。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无。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无。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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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无。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80,019.31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80,019.31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无。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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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红塔红土瑞鑫纯债债券 A 红塔红土瑞鑫纯债债券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0,039,348.29 14,343.29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758,702.86 2,033,382.30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50,003,515.34 51,727.19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4,535.81 1,995,998.40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项目 红塔红土瑞鑫纯债债券 A 红塔红土瑞鑫纯债债券 C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0.00 0.00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0.00 0.00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0.00 0.00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


1
2023-01-01至
2023-03-22
49,999,000.00 0.00 49,999,000.00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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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3-03-23至
2023-03-27
0.00 70,532.50 50,000.00 20,532.50 0.74
3
2023-03-23至
2023-03-27
28,765.45 0.00 0.00 28,765.45 1.03
产品特有风险
1、巨额赎回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时,更容易触发巨额赎回条款,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2、流动性风险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
导致流动性风险。
3、基金规模较小导致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集中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
较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基金持续稳定
运作可能面临一定困难。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执行相关投资策略,力争实现投资目
标。
4、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
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5、持有人大会投票权集中的风险 当基金份额集中度较高时,少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
金份额占比较高,其在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对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6、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集中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资产
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
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红塔红土瑞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红塔红土瑞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红塔红土瑞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湾一路 399号前海嘉里商务中心四期 1栋 2301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在营业期间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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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客服热线:4001-666-916(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htamc.com.cn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4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