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9 月
一、 重要提示
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088 号文准予注册,自 2022
年 8 月 16 日起正式成立运作。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依
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8 月 16 日,并自 2025 年 8 月
17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发布
的《关于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
告》。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
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
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61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8 月 16 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高端装备相关上市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
争实现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存托
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
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
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
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股指期货以及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
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20%),投资于高端装备主题股票的比
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宏观策略研究,综合考虑
宏观经济、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市场流动性等方面
的因素,对相关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决定大类资产配
置比例。
本基金旨在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装备制造业升级的过程中寻找具有核
心竞争力的高端装备业的公司进行投资。本基金界定的高端装备产业
包括高端装备产业全产业链,应当具有高成长性、高盈利性和高壁垒
性的基本特征。具体地说,根据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发展规划的
界定,本基金投资的高端装备制造行业囊括航空航天装备工业、卫星
产业、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信息电子设备工
业,同时涉及其产业链的上下游。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高端装备细分 50 指数收益率×8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
(经汇率调整)×10%+人民币活期存款税后利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
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以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通过
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可能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
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基金的基金
简称 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发起式 A 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发起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
交易代码 016113 016114
三、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088 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期间向社会
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基金份额总额为 23,907,075.93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443
户。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
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8 月 1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
日为 2025 年 8 月 16 日。截至 2025 年 8 月 16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关于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
的公告》,本基金于 2025 年 8 月 17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
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四、 财务会计报告
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8 月 16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1,180,593.29
结算备付金 12,691.18
存出保证金 4,290.15
应收证券清算款 11,915,906.11
资产合计 13,113,480.73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670,330.47
应付管理人报酬 6,685.65
应付托管费 668.58
应付销售服务费 344.95
其他负债 25,390.48
负债合计 703,420.13
净资产:
实收基金 14,543,099.65
未分配利润 -2,133,039.05
净资产合计 12,410,060.60
负债和净资产合计 13,113,480.73
注:报告截止日 2025 年 8 月 16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14,543,099.65份,其中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发起式A基金份额总额12,619,260.49
份,基金份额净值 0.8543 元;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发起式 C 基金份 额总额
1,923,839.16 份,基金份额净值 0.8467 元。
五、 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
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
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
示。
六、 清算情况
自 2025 年 8 月 17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1,180,593.29 元,其中托管户存
款为人民币 1,179,814.40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778.89 元。应计银行
存款利息将于结息日划入托管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12,691.18 元,其中存放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5,787.94 元,
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 3.51 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6,897.29 元,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
2.44 元。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将于结息日划入托管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4,290.15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2,163.74 元,应
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 0.70 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2,124.90 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
0.81 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将于结息日划入托管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 11,915,906.11 元,截至
2025 年 8 月 18 日已全部划入托管户。
三、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670,330.47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和 2025 年 8 月 19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6,685.65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668.58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344.95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25,390.48 元。其中应付律师费
为人民币 10,000.00 元,已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支付;应付审计费为人民币
5,000.00 元,已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支付;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 119.71 元,已
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和 2025 年 8 月 19 日支付;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10,270.77
元,已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支付。
四、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5年8月17日
至2025年8月20日
止清算期间
一、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2、投资收益(注2)
377.02
-4,924.56
收益小计 -4,547.54
二、清算期间净损益 -4,547.54
注 1:利息收入系自 2025 年 8 月 17 日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止清算期间计提
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及其他利息收入。
注 2:投资收益系自 2025 年 8 月 17 日起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止清算期间因
持有股票而需扣减产生的股票红利对应个人所得税。
五、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5年8月16日基金净资产 12,410,060.60
加:清算期间净损益 -4,547.54
减:清算期间支付赎回款、赎回费 158,208.37
二、2025年8月20日基金净资产 12,247,304.69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至本次清算结束日 2025 年 8 月 20 日,本基金
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2,247,304.69 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
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
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
配。
自清算起始日 2025 年 8 月 17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结
算备付金利息及存出保证金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尚未结息的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垫款产
生的利息归属基金管理人所有。
六、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七、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
见。
二、存放地点
以上文件存于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备投资者查阅。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5 年 9 月

华宝高端装备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