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聚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11-18 文字大小 【 】 【打印
            
宝盈聚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0月25日
送出日期:2023年11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宝盈聚鑫一年定期开放债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6180
券发起式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11-18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自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
生效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
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
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本
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一年后的对应日的期间。下一个
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
起(包括该日)至一年后的对应日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开放频率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
内不办理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
也不上市交易。每一个封闭期结束
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
日),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每个开
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
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
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未赎回的基
金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2-11-18
理的日期基金经理卢贤海
证券从业日期2015-07-15
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无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以阅读《宝盈聚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
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
投资目标
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
(包括国债、金融债、次级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
持债券、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货币
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在封闭期,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因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一
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
内,本基金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
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封闭期投资策略和开放期投资策略。本基金封闭期内采用
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债券资产配置策略、行业配置策略、公司配置策略和资产支持证
主要投资策略
券投资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
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1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
风险收益特征
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M<100万0.60%
100万≤M<200万0.40%
认购费
200万≤M<500万0.20%
M≥500万1000元/笔
M<100万0.60%
100万≤M<200万0.40%
申购费
200万≤M<500万0.20%
M≥500万1000元/笔
N<7天1.50%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
赎回费
N≥7天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0.30%
托管费0.10%
注:本基金其他运作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相关的使用费用(若有)等。本基金证券交易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人员流失风险、本基金
特有的投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特有的投资风险包括债券投资风险、定期开放机制的风险、
发起式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的风险、流动
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杠杆风险等。敬请投资人详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以便全
面了解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等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yfunds.com);投资者也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00)咨询有关信息。
1、宝盈聚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宝盈聚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宝盈聚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1、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深
圳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
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如发生下列情况的,当事人免责:
(1)不可抗力;
(2)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或不作为而造
成的损失等;
(3)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投资或不投资造成的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