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财通资管通达稳利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调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4-04-16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财通资管通达稳利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财通资管通达稳利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4月17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更新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信息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50%调低至0.30%,托管费年费率由0.15%调低至0.08%。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据此相应进行必要修订。
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除上述要素外,其余要素不作变更。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tzg.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
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ctzg.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16-78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