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新能源锐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泰信新能源锐选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8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泰信新能源锐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泰信新能源锐选混合发起式
016435
契约型开放式
2026年08月03日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泰信新能源锐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信新能源锐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泰信新能源锐选混合发起式A
016435
泰信新能源锐选混合发起式C
016436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文号
基金募集期间
验资机构名称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
户的日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
位:户)
份额级别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
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份额(单
位:份)
其中:募集期
间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
资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其中:募集期
间基金管理
人的从业人
员认购本基
金情况
有效认购份
额
利息结转的
份额
合计
认购的基金
份额(单位:
份)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
明的事项
认购的基金
份额(单位:
份)
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904号
从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30日止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年8月3日
78
泰信新能源锐选混合发起式A
10,136,140.54
2,495.20
10,136,140.54
2,495.20
10,138,635.74
1,500,166.66
14.80%
500,208.30
4.93%
泰信新能源锐选混合发起式C
8,316,240.00
870.57
8,316,240.00
870.57
8,317,110.57
0.00
0.00%
0.00
0.00%
合计
18,452,380.54
3,365.77
18,452,380.54
3,365.77
18,455,746.31
1,500,166.66
8.13%
500,208.30
2.71%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
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
期
是
2026年8月3日
注:1、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
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10万份-50万份(含)。本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7月29日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为0。
4、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50万份(含)。
5、对于同一客户购买不同基金份额的,户数合并计算。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基金管理人固有
资金
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基金管理人股东
其他
合计
持有份额总数
1,500,166.66
200,156.62
300,051.68
8,002,222.22
10,002,597.18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8.13
1.08
1.63
43.36
54.20
发起份额总数
1,500,166.66
200,156.62
300,051.68
8,002,222.22
10,002,597.18
发起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8.13
1.08
1.63
43.36
54.20
发起份额承诺持
有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不少于3年
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不少于3年
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不少于3年
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不少于3年
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不少于3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tfund.com)或客户服
务电话(400-888-5988或021-387845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在申购、
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
件。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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