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巢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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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巢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14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蜂巢中债1-5年政策性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16456
金融债
蜂巢中债1-5年政策性
基金简称C基金代码C 016457
金融债C
基金管理人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暂未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12月15日
日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2年12月15日
基金经理王宏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15年07月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通过阅读《蜂巢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
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密切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投资目标
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
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
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
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资范围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待偿期在1年至5年(包含1年和5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
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1.优化抽样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
风险收益特征
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N<7日1.50%
赎回费
N≥7日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按日计提,按月支付/0.15%
托管费按日计提,按月支付/0.05%
销售服务费C类按日计提,按月支付/0.1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和期货交易费
其他费用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
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
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指数化投资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待偿期在1年-5年(包含1年和5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
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业绩表现将会随着标的指数的波动而波动;同时本基金在多
数情况下将维持较高的债券仓位,在债券市场下跌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基金净值与标的指数同步下
跌的风险。
(2)标的指数的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债券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债券市场。标的指数成份券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债券市场的平均
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券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
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3)标的指数计算出错的风险
指数编制方法的缺陷可能导致标的指数的表现与总体市场表现产生差异,从而使基金收益发生
变化。同时,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不对指数的实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承诺。标的
指数值可能出现错误,投资者若参考指数值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
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如果指数发布机构退出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该指数不宜
继续作为标的指数等原因,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按照监管部门要求
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
届时基金合同将发生变更,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基金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
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
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
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
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并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
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
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1)本基金采用优化抽样复制法,组合与标的指数之间可能存在差异,组合中还会保留部分现
金或其他债券品种。此外,标的指数成份券取价规则和基金估值方法之间可能存在差异,使本基金
存在跟踪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券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
与跟踪误差;
3)由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
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4)由于成份券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
离度和跟踪误差;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存
在,使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在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
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券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某些债券的持有比
例与标的指数中该债券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
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但因
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
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5)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券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或违约,发生成份券停牌或违约时可能面临基
金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的风险。
(6)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政策性银行改制后的信用风险
若未来政策性银行进行改制,政策性金融债券的性质有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债券信用等级也可
能相应调整,基金投资可能面临一定信用风险;
2)政策性金融债流动性风险
政策性金融债市场投资者行为具有一定趋同性,在极端市场环境下,可能集中买入或卖出,存
在流动性风险;
3)投资集中度风险
政策性金融债发行人较为单一,若单一主体发生重大事项变化,可能对基金净值表现产生较大
影响。
(7)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
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2.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
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再投资风险。
3.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
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相关章节和本招募说明书的第十七部分。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
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
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
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4.信用风险
5.流动性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
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exaamc.com][400-100-3783]
1.《蜂巢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蜂巢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蜂巢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