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元福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5-31 文字大小 【 】 【打印
            
平安元福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5月22日
送出日期:2023年5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元福短债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6662
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元福短债发起式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6662
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元福短债发起式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6663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1月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苏宁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年11月8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07月08日
其他 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基金资产的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通过积极主动地投资管理,追求持续、稳定的收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短债主题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短债主题证券是指剩余期限或距行权日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含)的资产,主要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1)组合久期配置策略、(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3)息差策略、(4)个券选择策略、(5)信用债投资策略;3、现金头寸管理;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5、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90%+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平安元福短债发起式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500,000 0.30%
500,000≤M<2,000,000 0.20%
2,000,000≤M<5,000,000 0.10%
M≥5,000,000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N≥7天 0.00%
平安元福短债发起式C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0%
N≥7天 0.00%
注: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20%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 平安元福短债发起式C - 0.30%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该类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一般风险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面临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评估及流动性风险管理、国债期货的投
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本基金法
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2、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债券市场的变化会影响到基金业
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固定收益类产
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3、基金合同直接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
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
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www.fund.pingan.com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