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6-05-01 文字大小 【 】 【打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
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
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
年6月1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有关
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序号 基金全称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基准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
1 景顺长城价值边际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0%+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5%
2 景顺长城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70%+恒生消费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0%
3 景顺长城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医药卫生全收益指数收益率*7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2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10% 中证医药卫生全收益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10%
4 景顺长城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90%+

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税后)*40% 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0%
5 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30%+恒生指数收益率*20% 中证800成长指数收益率*80%+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10%
6 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80%+中证港股通TMT主题投资指数收益率(人民币)*20% 中证全指信息技术指数收益率*80%+中证港股通TMT主题投资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10%
7 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3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中证800成长指数收益率*80%+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10%
8 景顺长城价值驱动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30%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30%+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收益率*20%
9 景顺长城全球半导 费城半导体指数收益率(PHLX Semiconductor 费城半导体指数收益率(PHLX Semiconductor

体芯片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Sector Index)(使用估值汇率调整)*75%+中证芯片产业指数收益率*1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Sector Index)*70%+中证芯片产业指数收益率*20%+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10%
10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证综合债指数 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收益率*6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40%
11 景顺长城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2%+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3% 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82%+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7%+MSCI发达市场指数(MSCI World Index)收益率*3%+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益率*3%+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
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
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
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
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
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后续将一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
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igwf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6年6月1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网址:www.igwfmc.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
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
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
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
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日
附:
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本次调整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基于基金产品
投资风格,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等
的约定,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国别或地区、市场板块、货币类型等,
参考基金的历史持仓,综合考虑业绩比较基准的代表性、客观性和持续性,
以及基准要素的市场代表性及其是否纳入行业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对以下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或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等进行调整。此外,
本次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准要素名称进行规范表述。
一、景顺长城价值边际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
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将代表A股股票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沪深300指数”调整
为“中证800指数”,增加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港股
通综合指数(人民币)”,将代表债券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指
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
方法对个股安全边际和投资价值衡量,挖掘A股与港股通范围内的优质公司,
从而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
资回报。原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沪深300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
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
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
份股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
性,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投资范围和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中证港股
通综合指数(人民币)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反映港股通
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
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
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原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综合指数”
覆盖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各期限债券,久期较长。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则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
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与基金投资策略相匹配,适合作为本基金债
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
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
重从60%提高至85%(其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从60%降低至
55%,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0%提高至30%),将业绩比较基准
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降低至15%,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
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策略和基金过往实际投
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景顺长城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
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将代表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恒生指数”调整
为“恒生消费指数”,将代表债券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指
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向本基金所界定的“消费精选”主题相关股票。原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恒生指数”包括市值最大及成交最活跃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主板上市的公司。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要素“恒生消费指数”反映提供与日
常消费相关的消费品制造及服务的香港上市证券之整体表现,符合本基金投资主
题,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
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原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综合指数”
覆盖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各期限债券,久期较长。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则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
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与基金投资策略相匹配,适合作为本基金债
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
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
重从80%提高至90%(其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从60%提高至
70%,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不变),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
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至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
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策略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
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景顺长城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将代表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恒生综合指数”
调整为“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人民币) ”。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向本基金界定的“医疗健康”主题相关股票。原业
绩比较基准要素“恒生综合指数”涵盖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份总市值约
95%,提供了一项全面的香港市场指标。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港
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人民币) ”从港股通范围内选取50只流动性较好、市值
较大的医疗卫生行业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港股通范围内医药卫生
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符合本基金投资主题,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通标的股
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
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将代表债券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
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原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一年期人民币
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本质为无风险利率,难以准确反映债券投资的真实波动,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
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与基金投资策略相
匹配,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
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
重从60%提高至9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
40%降低至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
重与基金投资策略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
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将代表A股股票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800指数”调整
为“中证800成长指数”,将代表债券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
合债券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向本基金所界定的“创新成长”主题相关股票。原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组
成,综合反映中国A股市场大中小市值公司的股票价格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
比较基准要素“中证800成长指数”从中证800指数样本中,选取成长因子得分
最高的15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并采用成长因子得分调整后的自由流通市值加
权,反映中证800指数样本中具有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符合本
基金投资主题,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
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原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综合债券
指数”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剩余期限1个月以上的国债、金
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及企业短期融资券构成,久期较长。调整后的新业绩比
较基准要素“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则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
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与基金投资策略相匹配,适合作为
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
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
重从70%提高至90%(其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从50%提高至
80%,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至10%),将业绩比较基
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降低至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
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策略和基金过往实际
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六、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
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将代表A股股票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TMT产业主题指
数”调整为“中证全指信息技术指数”,并增加代表债券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
素“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向本基金所界定的“电子信息产业”主题相关股票。
原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选取信息技术、通信服务中与
TMT产业相关的代表性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TMT产业公司的整
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全指信息技术指数”中证全指对应
信息技术一级行业中选取符合一定流动性与市值筛选条件的上市公司作为指数
样本,以反映信息技术行业内较具代表性与可投资性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覆盖信息技术行业更全面,适合作为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
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新增的代表债券资产的新业绩比较基
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
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与基金投资策略相匹配,适合作为本基
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
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
重从100%降低至90%(其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不变,港股通标的股
票部分的基准要素相应从20%降低至1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
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0%提高至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
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策略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七、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
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将代表A股股票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800指数”调整
为“中证800成长指数”,将代表债券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全
债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
方法对公司基本面进行持续跟踪分析,挖掘A股与港股通范围内的基本面指标领
先,成长前景确定的优质公司,从而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回报,预期整体偏向于成长投资风格。原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800
指数”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组成,综合反映中国A股市场大
中小市值公司的股票价格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800成长指
数”从中证800指数样本中,选取成长因子得分最高的150只证券作为指数样
本,并采用成长因子得分调整后的自由流通市值加权,反映中证800指数样本中
具有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匹配,适合作为
本基金A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
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原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全债指数”
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
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久期较
长。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则选取中债-综
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与基金投资
策略相匹配,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
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
重从80%提高至90%(其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从50%提高至
80%,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从30%降低至10%),将业绩比较基
准中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20%降低至1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
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策略和基金过往实际
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八、景顺长城价值驱动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
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将代表债券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
“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
管理,预期组合久期整体偏向于中短久期。原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综合指数”
覆盖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各期限债券,久期较长。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中债-综合全价(1-3年)指数”则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
年(含1年)的债券为指数成份券,与基金投资策略相匹配,适合作为本基金债
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
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
重从60%提高至80%(其中A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从30%提高至
50%,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不变),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债券资
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从40%降低至2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
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的定位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
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九、景顺长城全球半导体芯片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涉及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金预期
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境外权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
重从75%降低至70%,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境内权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
权重从15%提高至20%,从而使得新业绩比较基准中境内外权益类资产所对应
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策略和基金过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
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将代表债券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数”调整
为“中债-综合财富(1-3年)指数”和“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全市场策略,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进行投资
管理,组合主要配置中短期债券,结合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灵活把握长
债的交易机会。原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综合债指数”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及
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剩余期限1个月以上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及企
业短期融资券构成,久期较长。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综合财富
(1-3年)指数”则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成分券中待偿期限为1-3年(含1年)的债
券为指数成份券,与基金投资策略相匹配,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
基准要素。
本基金投资范围和预期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包含可转债。调整后的新业绩比
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券由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
组成,指数采用市值加权计算,以反映沪深交易所可转换债券的整体表现,适合
作为本基金可转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
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及其
他债券资产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40%和60%,从而使得新业
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策略和基金过往
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一、景顺长城保守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此次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同时涉及更换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和调整业绩
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本基金将代表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中证全债指数”调整
为“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将代表境内权益类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由
“中证800指数”调整为“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将代表境外权益类资产的业
绩比较基准要素由“恒生指数”调整为“MSCI发达市场指数(MSCIWorldIndex)”。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通过基金规模、历史业绩表现等指标进行筛选,
优先选长期业绩相对较好、投资风格稳定、盈利模式可持续的固定收益类基金。
原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全债指数”选取在沪深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上市的
BBB及以上、且剩余期限1年及以上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债券作为成份
券,反映全市场相应期限债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
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由按基金合同规定只投资债券的基金组成,且排除可转债
基金、定期开放式基金、ETF、LOF,采用净值规模加权,以反映所有纯债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走势。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
投资于纯债型基金,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固定收益部分的业
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境内权益资产主要通过基金规模、历史业绩表现等指标进行筛选,优
先选长期业绩相对较好、投资风格稳定、盈利模式可持续的权益类基金。原业绩
比较基准要素“中证800指数”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组成,反
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
证偏股型基金指数“选取内地上市的所有股票型基金以及混合型基金中以股票为
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取基金合同中约定股票投资范围下限在60%以上)作为
样本,采用净值规模加权,以反映所有偏股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走势。
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与基金投资策略相匹配,适合作为本基金境内权益部
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境外权益资产主要通过基金规模、历史业绩表现等指标进行筛选,优
先选长期业绩相对较好、投资风格稳定、盈利模式可持续的QDII基金、香港互
认基金。原业绩比较基准“恒生指数”包括市值最大及成交最活跃并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但指数仅覆盖香港市场。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MSCI发达市场指数”涵盖了发达市场国家的大中盘股代表,且覆盖了各市场
约85%?由流通调整后的市值,适合作为本基金境外权益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要素。
此外,基于本基金历史持仓,并结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以及本基
金预期的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
要素权重从75%提高至82%;将业绩比较基准中的权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
素权重从15%降低至10%;(其中境内权益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从12%
降低至7%,境外权益资产权重不变),将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商品资产的基准要
素上海黄金交易所AU 99.99现货实盘合约的权重从5%降低到3%,从而使得新
业绩比较基准中各大资产类别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与基金投资策略和基金过
往实际投资运作等相匹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