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汇金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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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汇金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渤海汇金 3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渤海汇金 3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6693
基金管理人名称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渤海汇金 3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渤海汇金 30
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
因说明
恢复申购日 2024 年 2 月 19 日
恢复转换转入日 -
恢复大额转换转入日 -
恢复大额申购日 -
恢复赎回日 -
恢复转换转出日 -
恢复定期定额投资日 2024 年 2 月 19 日
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渤海汇金 30 天滚动持
有中短债发起 A
渤海汇金 30 天滚动持
有中短债发起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6693 016694
该分级基金是否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2024年2月19日起,本公司恢复办理本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继续保持渠道(含直销和代销)的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限额。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hhj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511717)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