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汇金低碳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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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汇金低碳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5 年 12 月 9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5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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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渤海汇金低碳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991 号《关于准予渤海汇金低碳
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渤海
汇金低碳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
金合同”)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
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
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
为 2025 年 11 月 29 日。截至 2025 年 11 月 29 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已触发上
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渤海汇金低碳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
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 2025 年 11 月 30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
事务所组成了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基金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渤海汇金低碳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渤海汇金低碳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01670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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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1 月 29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5 年 11 月 29
日)基金份额总额
11,374,063.16 份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
主动的资产配置和投资管理,优选受益于全球碳减排浪潮的
行业和公司,追求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中长期资产增
值。
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国内宏观经济、财政货币政策、国家产业
政策、市场流动性以及国际局势影响等方面的因素,对相关
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二)低碳经济主题界定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严峻局势,促进碳减排实现碳中和已
经成为全球共识,去年以来,全球越来越多的国家提出碳中
和目标。我国对外宣布,将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
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碳中和是指产
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与碳汇等形式的吸收量完全抵消,使整
体的二氧化碳总量达到平衡不增加的状态。碳中和代表了人
类经济生活向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方向,意味着生产方式、能
源系统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
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长期战略,而在实现碳中和的过程
中,也将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相关行业领域孕育着巨大的
投资机会。
本基金为低碳经济主题基金,投资范畴将重点配置于符合全
球碳中和发展目标,受益于全球碳减排浪潮的行业和领域:
1、低碳技术应用领域:当前技术水平下,能源和工业领域
的碳中和转型成本高,需要通过技术降本,实现碳达峰的时
间进度依赖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通过信息化和网络化的管
理手段,降低能量转化过程中的损耗,提升利用效率,通过
构建工业互联网、能源互联网和自动化管理等技术手段,可
以为企业助力完成减碳目标,涉及到的行业包括电子、计算
机和通信。
电子行业主要投资于与低碳技术应用相关的半导体、元器
件、光学电子和电子化学品。
通信行业主要投资于工业和能源互联网的相关标的。
计算机行业主要投资于助力工业领域低碳转型的专业应用
软件、网络安全设备与服务。
2、绿色能源转型领域:我国的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石油、
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为辅的供应体系,优化能源供给结构,
发展绿色能源供应体系是实现低碳经济的关键。电力设备和
公用事业行业是能源供给过程中涉及到的两大行业,通过可
再生能源对传统能源的替代,实现能源输出的绿色转型。
电力设备行业主要投资于风电设备、光伏发电设备和电网设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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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行业主要投资于新能源发电及服务。
3、绿色交通运输领域:随着国内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
交通运输领域的碳排放上行压力较大,电动化、智能化、轻
量化是汽车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经过几年的发展,中国的
乘用车实现碳中和的路径也逐渐清晰,相关企业在产业链的
优势有望助推中国乘用车行业快速实现绿色转型。新能源汽
车产业链包括上游资源、电池材料、电芯、功率半导体、汽
车零部件、整车制造、自动化设备等,涉及汽车、电力设备、
有色金属、机械设备等行业。
汽车行业主要投资于新能源整车厂、零部件及后市场服务。
电力设备行业主要投资于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
有色金属行业主要投资于电池材料上游的能源金属(镍、钴、
锂等)、金属新材料(磁材)、工业金属和稀土。
机械设备行业主要投资于新能源车产业链中的自动化设备
和专用设备。
4、低碳生活方式领域:消费是碳排放的终端,实现碳达峰
和碳中和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也会
出现变化,涉及的行业包括家电、建筑建材和环保行业。
家电行业主要投资于智能家居、节能家电。
建筑建材行业主要投资于以降低行业碳排放为目标的专业
工程公司、风电叶片材料、防水材料(BIPV 应用)、环保涂
料。
环保行业主要投资于水、固废和生活垃圾治理。
5、工业生产制造降碳领域:制造业是非电碳排放的主要来
源,未来随着火电被绿色电力替代,工业制造领域所产生的
非电碳排放将占据主导地位,需要通过行业自身的技术路线
变革或碳捕捉,实现行业碳减排的目标,钢铁、煤炭、水泥、
化工和有色金属是制造业碳排放的主要领域。
钢铁行业主要投资于汽车轻量化相关的板材和特种钢材。
煤炭行业主要投资于通过技术改造在生产过程中有效降低
碳排放的公司。
化工行业主要投资于应用在新能源领域的化学原料、制品以
及非金属材料。
本基金投资的以低碳经济为主题的行业和公司在未来可能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变化出现差异,主题的涵盖范
畴将会发生变化,本基金将视实际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调整上述对低碳经济主题类股票的识别及认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更新中公告。
(三)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行业分析的基础上,会更加侧重用自下而上的方法
精选个股。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深度调研和分析,理清发展脉
络,发现成长价值,在注重安全边际的基础上挑选具有长期
竞争力的优质公司,通过股票池分级管理,精选核心投资标
的。重点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定性分析:包括企业核心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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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层战略规划能力和经营团队管理能力等方面。
2、定量分析:包括财务分析、市场占有率、盈利能力和成
长能力等。主要参考业务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净资产
收益率(ROE)、毛利率等成长和盈利性指标。
3、纵向比较:研究行业发展历史和公司发展历史,从而判
断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
4、横向比较:对所研究上市公司的竞争对手、上下游关系
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判断投资标的的价值。
(四)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保障流动性的基础上,有效利用基金资产进行债券
投资,以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将采取久期偏离、
期限结构配置、类属配置、个券选择等积极的投资策略,构
建债券投资组合。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同时具有债券与权益类证券的双
重特性。本基金利用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的债券底价和
到期收益率、信用风险来判断其债性,增强本金投资的安全
性;利用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转股溢价率、基础股票基
本面趋势和估值来判断其股性,在市场出现投资机会时,优
先选择股性强的品种。
综合选择安全边际较高、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的品种进行投
资,获取超额收益。
同时,关注可转债和可交换债流动性、条款博弈、可转债套
利等影响转债及可交换债投资的其他因素。
(五)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本基
金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选择
流动性较强、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进行空头或多头套期保
值,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基金在国债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
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国债
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利率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
收益特性,提高投资效率。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等多个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
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
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在严格控
制风险的情况下,综合运用多个策略和研究方法,选择风险
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总
值)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
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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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991 号《关于准予渤海汇金低碳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依照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 2022 年 11 月 7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开募集。《基金合同》
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含利息结转份额)总额为
34,141,185.62 份。
自 2022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9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管
理人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渤海汇金低碳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5 年 11 月 29 日,自 2025 年 11
月 30 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4 财务会计报告
4.1 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渤海汇金低碳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5 年 11 月 29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11 月 29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2,621,627.7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587,498.00
其中:股票投资 7,587,498.00
资产总计 10,209,125.70

负债和净资产
负债:
应付赎回款 923,67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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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管理人报酬 11,806.76
应付托管费 1,475.85
其他负债 5,000.00
负债合计 941,957.58

净资产:
实收基金 11,374,063.16
未分配利润 -2,106,895.04
净资产合计 9,267,168.1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0,209,125.70
注:截至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11 月 29 日,基金份额净值 0.8148 元,基金份额总额 11,374,063.16
份。
§5 清算情况
清算期间自 2025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止,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基金资产处置、负债清偿及清
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如下:
5.1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基金合
同》的规定,清算费用应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5.2 资产处置情况
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2,621,627.70 元,其中存放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经纪商基金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为人民币 1,380,256.14 元,对应应计
利息为 391.42 元,上述货币资金在清算期间已完成结息并划转至银行托管户;存放于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经纪商基金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为人民币
1,240,830.80 元,对应应计利息为 149.11 元,上述货币资金在清算期间已完成结息并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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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至银行托管户;存放于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为人民币 0.00 元,对应应计
利息为 0.23 元。
5.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7,587,498.00 元,全部为股票投资。该资产已
于清算期全部变现,变现所产生的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 7,565,063.81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划入托管户。
5.3 负债清偿情况
5.3.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923,674.97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支
付完毕。
5.3.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11,806.76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
支付。
5.3.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475.85 元,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支付。
5.3.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5,000.00 元,为审计费,该款项已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支付。
5.4 清算期间的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 清算期间收益 -20,009.74
1、利息收入(注 1) 2,424.45
2、投资收益(注 2) 42,523.28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4,957.47
二、 清算期间费用 10,000.00
1、律师费 10,000.00
三、 清算期间净收益 -30,009.74
注:1) 利息收入为自 2025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止清算期间的货币资金利息收入。
2) 投资收益为自 2025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止清算期间的股票变现收益。

5.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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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一、 最后运作日 2025 年 11 月 29 日基金净资产 9,267,168.12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30,009.74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确认的投资者
赎回申请) 65,420.45
二、 清算结束日 2025 年 12 月 9 日基金净资产 9,171,737.93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 2025 年 12 月 9 日归属于剩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净资
产为人民币 9,171,737.93 元,其中剩余未到账资产为人民币 2,140.87 元,均为货币资金应计
利息。支付清算款之日前未到账的部分,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在支付清算款之日进行垫
付。
自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归属于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货币资金孳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最终支付清算款金额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
准。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自资金到账日起至托管账户销户为止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在托管账户销户前向基金管理人支付垫付资金及其孳生的利息。
5.6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6 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1、《渤海汇金低碳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渤海汇金低碳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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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营业时间内到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51-1717
管理人网站:https://www.bhhjamc.com

渤海汇金低碳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5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