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渤海汇金低碳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2025-12-19 文字大小 【 】 【打印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渤海汇金低碳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渤海汇金低碳经济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约定,渤海汇金低碳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已触
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
人于2025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渤海汇金低碳经济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自2025年11月30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自2025
年11月30日至2025年12月9日止。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2月
15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了《渤海汇金低碳经济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清算报
告》”),并于2025年12月16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了《清
算报告》,在规定报刊上登载了《渤海汇金低碳经济一年持有期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规定的基金财产清
算程序,本基金将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的比例对剩余财产进行
分配,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9,174,947.33元。上述资
金将于2025年12月19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具体款项到账时
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bhhjamc.com)
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51-1717)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