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均衡策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2023-12-11 文字大小 【 】 【打印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公告依据
赎回起始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转换
转出
长信均衡策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均衡策略一年持有混合
016713
契约型开放式
2022年12月13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信均衡策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均
衡策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23年12月13日
2023年12月13日
长信均衡策略一年持有混合A
016713

长信均衡策略一年持有混合C
016714

  §2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长信均衡策略一年持有混合(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对于本基金募集期间认购的投资者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满一年的对应日(含当日)起可以根据基金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赎回;对于本基金申购的投资者份额,自该笔份额申购确认之日满一年的对日(含当日)起可以根据基金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2年12月13日起生效,对于认购所得份额的投资者,本基金首个赎回起始日为2023年12月13日。本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后,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认日为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含当日)起,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
  本基金将于2023年12月13日起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日常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3.2 赎回费率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由于本基金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赎回费率设置为0。
  §4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投资者申请办理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按照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进行计算;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4.2.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自2023年12月1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申请办理本基金与长信长金通货币基金A、B级份额(A类代码:005134;B类代码:005135)、长信沪深300指数基金、长信国防军工量化混合基金、长信利信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7293)、长信利信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7294)、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基金、长信稳势纯债债券基金、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4220)、长信乐信混合基金(直销渠道)、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4221)、长信利丰债券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005991)、长信利丰债券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4651)、长信消费精选量化股票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004805)(直销渠道)、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4858)、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基金、长信双利优选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6396)、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6397)、长信利息收益货币基金A、B级份额(A级代码:519999;B级代码:519998)(直销渠道)、长信易进混合基金、长信利保债券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8176)、长信利泰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8071)、长信利广混合基金(直销渠道)、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基金、长信稳健精选混合基金、长信消费升级混合基金、长信优质企业混合基金、长信内需均衡混合基金、长信稳健均衡6个月持有期混合基金、长信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基金、长信稳丰债券基金、长信稳惠债券基金、长信低碳环保量化股票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1)、长信中证500指数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881)、长信消费精选量化股票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2)、长信电子信息量化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3)、长信医疗保健混合(LOF)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4)、长信多利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488)、长信利富债券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558)、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4572)、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5039)、长信先进装备三个月持有混合基金、长信企业优选一年持有混合基金、长信稳健成长混合基金、长信稳航30天持有中短债债券基金、长信稳恒债券基金、长信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增强基金、长信稳健增长一年持有混合基金、长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基金、长信均衡优选混合基金、长信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稳固6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汇智量化选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双向转换,具体可办理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公告。
  投资人可将本基金转换至长信企业成长三年持有混合基金,具体可办理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公告。投资者可在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若上述指定基金不在销售机构代销范围内的,则无法办理转换业务。转换规则及具体可转换基金的范围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若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存在暂停或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情形的,则互相转换的业务将受限制,具体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4.2.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4.2.2.1本基金与非货币型基金之间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4.2.2.2本基金转至货币基金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货币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补差费为零)
  4.2.2.3货币基金转至本基金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
  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没有赎回费)
  4.2.3本基金日常转换最低份额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直销柜台办理转换业务,单笔转换起点份额为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办理办理转换业务,最低转换起点份额以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柜台及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5.1.2.1办理赎回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
  长信均衡策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场外非直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信均衡策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场外非直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5.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业务。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的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2年10月25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的《长信均衡策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均衡策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长信均衡策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2、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起始日一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度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对于认购所得份额的投资者,首次可赎回日期为2023年12月13日。
  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含当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
  3、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需要另行暂停本基金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或者本基金的主要证券市场由于不可抗力或相关规定而临时休市,本基金的交易时间请以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媒体发布的另行公告为准。
  4、本公司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及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免长话费)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6、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7、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