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聚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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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聚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1 月 1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格林聚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格林聚享增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68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11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格林 聚享 增强债 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格林聚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格林聚享增强债券 A 格林聚享增强债券 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16804 016805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2〕2109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2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2 年 11 月 11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33
份额级别 格林聚享增强债券 A 格林聚享增强债券 C 总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80,116,601.78 25,500,234.00 205,616,835.78
认购资金在募 集期 间产生 的利息 (单位 :人
民币元) 3,336.43 2,597.22 5933.65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80,116,601.78 25,500,234.00 205,616,835.78
利息结转的份额 3,336.43 2,597.22 5933.65
合计 180,119,938.21 25,502,831.22 205,622,769.43
其 中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 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份) 0.00 0.00 0.00
占基金 总 份 额 比
例 0.00% 0.00% 0.00%
其他需 要 说 明 的
事项 无 无 无
其 中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 基
金情况
认购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份) 1,160.08 232.00 1,392.08
占基金 总 份 额 比
例 0.00% 0.00% 0.00%
募 集 期 限 届 满 基 金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获 得 书 面
确认的日期 2022 年 11 月 14 日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醒的事项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特此公告。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