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25年6月5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ETF基金除外)持有的“海光信息”(股票代码:688041)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对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持有的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该ETF基金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该ETF基金持有的“海光信息”(股票代码:688041)采用“指数收益法”计算所得估值的影响,并按此调整因素进行该联接基金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