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米低碳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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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米低碳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易米低碳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3年1月11日
送出日期:2023年1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易米低碳经济股票发起基金代码017165
基金简称A易米低碳经济股票发起A基金代码A017165
基金简称C易米低碳经济股票发起C基金代码C017166
基金管理人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程伟庆
证券从业日期1999年9月1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自动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其他
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通过深度挖掘低碳经济主题相关的投资机会,集中投资于低
碳经济主题相关的优质企业,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投资目标
力争获得基金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
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上市的股票
以及存托凭证)、沪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的股票及包括深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
投资范围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
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地方政
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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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本基金将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
托凭证及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对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低碳经济主题
相关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
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对投资比例要
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做出相应调整。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
策略;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5、债券投资策略;6、可转换债券和可交
主要投资策略换债券投资策略;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8、股指期货投资策略;9、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10、股票期权投资策略;11、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12、其他。
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率*1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除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投资港
风险收益特征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一旦投资需承担
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不同于内
地A股市场而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
风险以及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易米低碳经济股票发起A
费用类型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M<100万元1.20%
100万元≤M<200万元0.80%
认购费
200万元≤M<500万元0.50%
500万元≤M1000.00元/笔
M<100万元1.50%
申购费(前收费)100万元≤M<200万元1.00%
200万≤M<500万元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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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M1000.00元/笔
N<7天1.50%
7天≤N<30天0.75%
赎回费
30天≤N<180天0.50%
180天≤N0.00%
易米低碳经济股票发起C
费用类型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认购费C类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申购费(前收费)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N<7天1.50%
赎回费7天≤N<30天0.50%
30天≤N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50%
托管费0.25%
销售服务费C0.5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其他费用另有规定除外)、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公证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期货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最新公告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须了解并承受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启用
侧袋机制的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
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等风险。
其中,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主要为: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
市场基金。
1、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
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或“联交所”)
上市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
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所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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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有风险。
2、投资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特定风险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是指持有人可以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价格将持有的债
券转换为普通股票的债券,是兼具债券性质和权益性质的投资工具。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
券既面临发行人无法按期偿付本息的信用风险,也面临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另外,可
转债和可交换债一般具有强制赎回等条款,可能会增加相应的风险。
3、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
包括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有信用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和原始权益人的风险,与资产
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有市场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提前偿付及延期偿付风险。
4、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股指期货。投资于股指期货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
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股指期货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
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股指期货定价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
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
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
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
投资带来损失。
5、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较为复杂,涉及面广,主要包括:利
率波动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风险、宏观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化而引起的系统风险、市场和资金
流动性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险、交易制度不完善而引发的制度性风险等。
6、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期权,投资股票期权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股票期权价格波动带来的市
场风险;因保证金不足、备兑证券数量不足或持仓超限而导致的强行平仓风险;股票期权具
有高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包括对手
方风险和连带风险在内的第三方风险;以及各类操作风险,极端情况下会给投资组合带来较
大损失。
7、参与融资业务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可能会涉及合规性风险、操作风
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因素。
8、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特定风险
基金投资流动受限证券将面临证券市场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基金建仓困
难,或建仓成本很高;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变现成本很高;不能应付可能出现
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证券投资中个券和个股的流动性风险等。
9、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
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
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
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
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
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
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
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10、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该对应日如为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
易米低碳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至下一个工作日),如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时,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届时投资者将面临
基金资产变现及其清算等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了解风险提示详细情
况。
(二)重要提示
易米低碳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22年9月26日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29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
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imifund.com,客服电话:4006-046-899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