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汇添富添福盈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份额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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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添富添福盈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Y类份额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1 月 2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添福 盈和稳健 养老目标一 年持有期混 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汇添富添福 盈和稳健 养老一年持 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12190
基金运作方 式 契约型开放 式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21 年 9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 名称 汇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名 称 汇添富基金 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及 其 配 套 法 规 和 《汇 添 富 添 福 盈 和 稳 健
养老目标一 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基 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
赎回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1 日
下属基金份 额的基金 简称 汇 添 富 添 福 盈 和 稳 健 养 老 一 年 持 有 混
合(FOF)A
汇 添 富 添 福 盈 和 稳 健 养 老 一 年 持 有 混
合(FOF)Y
下属基金份 额的交易 代码 012190 017368
该基金份额 是否开放 上述业务 - 是
注: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发布《汇添富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养老目标基金增设 Y 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公
告》,自 2022 年 11 月 17 日起,本基金增设 Y 类份额。 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
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 A 类份额。
2、本基金 A 类份额已开放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 Y 类份额已开放申购、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
2 日常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或港股通暂停交易的情
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
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Y 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0.1 份, 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不足 0.1 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除另有规定外,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 1 年,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对于 Y 类基金份额,在满足《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
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可豁免最短持有限制, 具体安排及费率按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执行。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
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
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线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 Y 类份额的赎回业务。
4.1.2 场外代销机构
Y 类基金份额
国泰君安 兴业证券 第一创业证 券 广发银行
中信建投 长江证券 中金财富 宁波银行
国信证券 安信证券 蚂蚁基金 平安银行
招商证券 华泰证券 同花顺 民生银行
广发证券 中信证券(山 东) 雪球基金 光大银行
中信证券 东方证券 盈米基金 交通银行
银河证券 中信证券(华 南) 肯特瑞基金 兴业银行
海通证券 平安证券 天天基金 招商银行
申万宏源证 券 中泰证券 腾安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其他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Y 类份额,并
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三个工作日,通
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Y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三个工作日, 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 Y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Y 类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针对个人养
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仅供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
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Y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可以豁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等销售费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除外),具体费用安
排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或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在向投资人充分披露的情况
下,为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
机制;基金管理人亦可对运作方式、持有期限、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申赎转换等方面做出其他安排,具
体请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2、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目标”字样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不保本,可
能发生亏损。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
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
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
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Y 类份额的开放日常赎回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4、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 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
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