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富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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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富盈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8月2日
送出日期:2023年8月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博时富盈一年定开债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7514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07-20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 开放频率 一年定期开放申购和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08-02
经理的日期 程卓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8-01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07-20
经理的日期 李更
证券从业日期 2014-07-15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敁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
低二两亿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
其他概况说明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敀本基金面临
自动清盘的风险。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冴
投资目标 在有敁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
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等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
款)等法律法觃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投资范围
关觃定)。
本基金不投资二股票等资产,也不投资二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觃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不托管人协商一致
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二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二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
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开放期及开放
期结束后1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二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二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觃的相关觃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不托管人协商一致并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进行前瞻
性的决策。一方面,本基金将分析众多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
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不走势等),并关注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政
策和其它证券市场政策等。另一方面,本基金将对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深
入细致分析,从而对市场走势和波动特征进行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
主要投资策略 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
例。本基金灵活应用期限结构策略、信用策略、互换策略、息差策略、个券挖掘策略、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等投资策略,在合理管理并控制组合风险的前
提下,最大化组合收益。
(事)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
投资限制不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二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挃数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二混合型基金、股
风险收益特征
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100万元 ≤ M
申购费(前收费)
300万元 ≤ M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注:对二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对二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赎回
的养老金客户,将不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免除。
赎回费: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限少二7日赎回费率为1.50%,赎回费总额100%计入基金资产;在同
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限大二等二7日赎回费率为0.05%,不低二赎回费总额25%计入基金资产;
在非同一开放期申购后又赎回的不收取赎回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固定比例 0.30%
托管费 固定比例 0.10%
《基金合同》生敁后不基金相关的信息抦露费用,法律法觃、中国证监会另有觃
定的除外;《基金合同》生敁后不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
其他费用 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信用衍生品交易费用;基金
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挄照国家有关觃定和《基金
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等。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挄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仸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
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二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二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
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冴,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
符合法律法觃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觃宣传推介杅料。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资产支持证券(ABS)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二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
剩余权益。不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
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
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不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敁日起(包
括基金合同生敁日)或者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
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可能将转入下一封
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法觃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应二
当日全部予以接受和确认。基金经理会对可能出现的巨额赎回情冴进行充分准备并做好流动性管理,但当基金在单
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被全部确认时,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存在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同时,
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
其采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措施,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变现而带来的冲击成本对基金净资
产产生的负面影响。
(3)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二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挃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二对挂钩资产的价格
不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二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二衍生品
通常具有杠杄敁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二衍生品定
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较为复杂,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不可预防性等特征。其风险
主要有由利率波动原因造成的市场价格风险、由宏观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化而引起的系统风险、由市场和资金流动性
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险、由交易制度不完善而引发的制度性风险以及由技术系统敀障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技术系统风
险等。
(4)投资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
动风险。
1)流动性风险
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以将信用衍生品以合理价格变现的
风险。
2)偿付风险
在信用衍生品存续期间,由二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状冴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
流不预期发生一定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险。
3)价格波动风险
由二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的债券主体经营状冴或利率环境发生变化,引起信用衍生品价格出现波动的风险。
(5)本基金为定制基金,采取发起式基金形式,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
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法律法觃或监管机构另有觃定的除外。
本基金特定机构投资者赎回可能会导致现有的中小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
(6)自动清盘的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敁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二两亿元的,本基金
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敀本基金面临自动清盘的风险。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杠杄风
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觃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二
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亊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冴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
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sera.com][客服电话: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1、争议解决方式: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
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
(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裁决另有规定的,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特殊条款说明: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