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合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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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合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3月19日
送出日期:2024年3月2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合顺1年定开债发起式 基金代码 017776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2月24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年开放一次, 每次开放5-20个工作日
基金经理 张恒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1月30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7月1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谨慎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本基金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持续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但可持有因可转债、可交换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或可交换债券换股形成的股票,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于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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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资金供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以及对资本市场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在评价未来一段时间各类资产的预期风险收益率、相关性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和调整各类资产的比例,并将重点关注债券资产的收益率。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本基金将灵活应用组合久期配置策略、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信用债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可转债及可交换债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 0.60%
1,000,000≤M<3,000,000 0.40%
3,000,000≤M<5,000,000 0.20%
M≥5,000,000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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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7天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审计费等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认、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
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一般风险: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面临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评估及流动性风险管理、资产支持证
券的投资风险、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本基金目标客户包括特定机构投资者的风险、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
程中的增值税、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
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
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
于预期的风险。
本基金采用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在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
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少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
回。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
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成立
三年后的对应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
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
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地点为深圳市,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
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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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www.fund.pingan.com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