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24-03-14 文字大小 【 】 【打印
            
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4年3月14日
一、重要提示
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22]3243号文准予核准注册,于2023年2月15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托管人为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 )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基金从2024年2月20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779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2月15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24年2
月19日)基金份额总额 7,815,124,113.55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
简称 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A 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
代码 017790 017791
最后运作日(2024年2
月19日)下属分级基金
的份额总额
2,824,925,905.75份 4,990,198,207.80份
最后运作日(2024年2
月19日)下属分级基金
的份额净值
1.0236 1.0216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 (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
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货币、税收、
汇率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对各
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 制定封闭期内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
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不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等大类资产之
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2、债券投资策略
(1)管理人应根据资产估值方法不同,对投资的债券资产实行分单元管理:
一是持有至到期型单元,投资于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的债券,该
单元内的资产均需通过《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
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测试”(“SPPI测试” )。基金管理人将持
续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和影子定价偏离度监测以加强基金估值的公允性评估。
二是交易型单元,该单元的债券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这部
分投资要求与普通产品保持一致。
基金管理人在购买债券伊始即根据投资目的对其分别标记为市值法债券品种和摊
余成本法债券品种,计入上述两个单元分别独立运营管理,单元划分确定后在封闭
期内不可随意更改, 持有到期型单元的债券资产原则上不可自由卖出, 确有必要
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或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不违
反《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履行内部程序后按照会计准则对尚未到期的债券资
产进行处置。
(2)以摊余成本法计量的债券资产的投资策略
1)本基金投资前将对所投资的债券资产确认是否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策略。 对
于所投资的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策略的债券资产(即持有到期型单元的资产),
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运作期到
期日。 对于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策略的含回售权的债券,本基金应在投资该债券
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对于所投资的采用买入并持有
至到期策略的债券资产,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确保基金估值
充分体现相关风险。
2)管理人在产品存续期间每日开展资产减值测试及影子定价偏离度监测,持续加
强基金估值的公允性评估, 按法规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若所投债券出现违约
的,应当及时进行资产清算,避免产品封闭期到期仍未处置完毕的情况。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资产(即交易型单元的资产)的
投资安排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3)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投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下同)外部主体评级不低于AA+,且投资
AA+信用债的比例不超过信用债资产的30%;其中,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信用债
外部主体评级不低于AAA。 本基金投资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主要参照基金管理人选
定的国内依法成立并拥有证券评级资质的外部机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体信用
评级,若无主体评级的,参照债项评级。 如果对发行人同时有两家以上境内评级机
构评级的,应采用孰低原则确定其评级;基金持有上述信用债期间,如果相关信用
评级下降不再符合前述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调整至符合基金合
同约定, 持有至到期型单元的债券资产在前述信用评级下降的情形下允许调整为
交易型单元债券资产并进行交易卖出。
(4)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1)传统可转债投资策略
传统可转债即可转换公司债券,兼具债权和股权双重属性。 债权属性是指投资者可
以选择持有可转债到期,得到本金与利息收益;股权属性即股票期权属性,是指投
资者可以在转股期间以约定的转股价格把可转债转换成股票。 因此,可转债的价格
由债权价格和期权价格两部分组成。
a.个券选择策略。 一方面,本基金将对所有可转债对应的标的股票进行深入研究,采
用定性分析(行业地位、竞争优势、治理结构、市场开拓、创新能力等)与定量分析
(P/B(每股市价/每股净资产)、P/E(每股市价/每股净利润)、PEG(市盈率相对
盈利增长比率)、DCF(现金流折现模型)、DDM(股利贴现模型)、NAV(资产净
值)等)相结合的方式挑选成长性好且估值合理的正股;另一方面,本基金将深入
研究分析可转债自身的信用评估。 综上所述,本基金将结合可转债自身的信用评估
和其正股的价值分析,作为选取个券的重要依据。
b.条款价值发现策略。可转债一般均设有一些特殊条款,包括修正转股价条款、回售
条款、赎回条款等,这些条款在特定环境下对可转债价值有着较大的影响。 本基金
将通过有效分析相关信息力争把握各项条款给可转债带来的可能的投资机会。
c.套利策略。 可转债可以按照约定的价格转换为股票,因此在日常交易运作过程中
会出现可转债与标的股票之间的套利机会。 当处于转股期内的可转债市价低于转
股价值,即可转债的转换溢价率为负时,买入可转债的同时卖出标的股票可以获得
套利价差;反之,买入标的股票的同时卖出可转债也可以获取反向套利价差。 在日
常交易运作中,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可转债与标的股票之间价格之间的对比关系,择
机实施套利策略,以增强本基金的收益。
2)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这类债券基本情况进行研究的同时, 将重点分析附权部分对债券估值
的影响。 对于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债券部分将按照债券投资策略进行管理,权证部分
将在可交易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卖出。
3)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交换债券具有股性和债性,其中债性,即选择持有可交换债券至到期以获取票面
价值和票面利息;而对于股性的分析则需关注目标公司的股票价值。 本基金将通过
对目标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分析和可交换债券的纯债部分价值分析综合开展投资
决策。
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国债
期货。 本基金将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
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
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
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委托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
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并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收益特征同上 风险收益特征同上
三、基金运作情况
1、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22]3243号《关于准予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一
年,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7,813,540,852.89元,业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验
字第230046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3年2月15日正式
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7,815,124,113.5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583,260.66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2023年2月15日至2024年2月19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2、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中“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和“七、基金存续期限” 的约定: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进入封闭期, 封闭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一年后年度对日的前一日 (若该日为非工作
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到期日对基金份额进行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支付部分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内(含)将已变现
的基金财产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自动赎回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3、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从2024年2月20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间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1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自本
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四、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4年2月19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2024年2月19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870,734,274.15
结算备付金 121,010,665.31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7,991,744,939.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2024年2月19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43,128.41
应付托管费 207,188.08
应付销售服务费 528,807.70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130,206.47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95,845.48
负债合计 2,205,176.1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815,124,113.55
未分配利润 174,415,649.77
净资产合计 7,989,539,763.3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7,991,744,939.46
五、清算情况
在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 货币资金、备付金、保证金、应收款和其他资产处置情况
序号 项目 最后运作日账面价值 清算金额
(账面价值减少以“-” 号填列) 清算期期末账面价值
1 货币资金 7,870,734,274.15 -7,868,214,782.06 2,519,492.09
2 结算备付金 121,010,665.31 10,818.74 121,021,484.05
3 存出保证金 - - -
4 应收清算款 - - -
5 应收股利 - - -
6 应收申购款 - - -
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8 其他资产 - - -
注:清算期期末已支付全部份额持有人赎回款。
(2) 金融资产处置情况
无。
3、负债清偿情况
序号 项目 最后运作日金额 清算期变动金额(账面价值减少
以“-” 号填列) 清算期期末金额
1 短期借款 - - -
2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3 衍生金融负债 - - -
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款 - - -
5 应付清算款 - - -
6 应付赎回款 - - -
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43,128.41 - 1,243,128.41
8 应付托管费 207,188.08 - 207,188.08
9 应付销售服务费 528,807.70 - 528,807.70
10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
11 应交税费 130,206.47 - 130,206.47
12 应付利润 - - -
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14 其他负债 95,845.48 121,335,800.00 121,431,645.48
4、清算期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2024年2月20日
至2024年2月21日
一、收入 -
1.利息收入 163,859.6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63,859.62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二、费用 -
1.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 -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 -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63,859.6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3,859.62
五、其它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63,859.62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4年2月19日基金净资产 7,989,539,763.32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63,859.62
加:应付利润结转实收基金金额 -
减:净赎回金额(含费用) 7,989,703,622.94
二、2024年2月21日基金净资产 0.00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
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结束日次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归份额持有人所有。 于清算划款日的应收利息余额由基金管理人
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垫付资金及其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
管理人。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关于《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鹏华永瑞一年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4年3月14日